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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城乡低保和特困对象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19-07-01 0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现将《2019年城乡低保和特困对象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2019年城乡低保和特困对象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低保和特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退尽退、公开公平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9年度城乡低保和特困对象复核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低保、特困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切实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努力让困难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责任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受理审核最低生活保障及审核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的责任主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做好城乡低保、特困申请家庭的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等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村(居)两委干部的责任意识,确保城乡低保、特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程序规范进行。 

  三、复核范围 

  我县2019年2季度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均为复核对象范围。 

  四、退出对象 

  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具有以下情形的须退出保障范围: 

  1、已死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包括死亡后未及时注销户口的); 

  2、有汽车、农用车或其他大型车辆的; 

  3、拥有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住房的; 

  4、拥有商业门面、店铺的; 

  5、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农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或在企业、公司任股东的; 

  6、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上班(包括公益性岗位),或领取退休金,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保障标准的; 

  7、子女收入明显高于当地生活水平的; 

  8、有较高的赡抚养费或较大额外赔偿的; 

  9、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10、自费安排家庭成员出国留学或择校就读的; 

  11、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12、有吸毒、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13、采取隐瞒真实财产和收入、伪造有关证件等办法骗取享受低保的; 

  14、持有本县户口,但长期在外地居住一年(含)以上的(申请人住院就医的除外); 

  15、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本科及以下在校生除外),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从事生产劳动的; 

  16、经核查家庭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标准(农村4188元/年,城市520元/月)的; 

  17、其他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条件人员。 

  五、复核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7月1日-5日) 

  由县乡民政经办机构通过召开会议、媒体宣传、网上公开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复核对象和社会公众传达复核精神,扩大知晓度,努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办理的舆论氛围,形成复核对象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各届大力支持、广大群众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调查审核(7月6日-7月2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复核工作的主体,由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副职带队,抽调民政助理员、协助员配合,组成四个复核小组。通过信息核对、实地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公示监督等方式开展调查审核。 

  (三)审批完善(7月26日-7月30日) 

  调查审核完成后,由县民政局牵头,分组包片开展抽查审批工作。对乡镇复核过程把关不严,质量不高的责成推倒重来。审批完成后,各乡镇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尽快将变更情况录入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今后,系统数据与实际数据须保持同步一致,以便上级监督及作为低保资金发放依据。 

  六、复核领导组 

    长:政府副县长    呼鹏燕 

  副组长:民政局局长    王瑞平 

    员:灵泉镇镇长    陈彦林 

          罗村镇镇长    高世元 

          小蒜镇镇长    冯三应 

          义牒镇镇长    薛晨雨 

          龙交乡乡长    郭登亮 

          裴沟乡乡长    韦利军 

          曹家垣乡乡长  高巩彦 

          前山乡乡长       

          和合乡乡长    刘小平 

          管委会负责人  吴锋平 

  领导组下设四个复核小组和一个督查组 

  第一组:组长:陈鹏、 刘小平、曹康  

          成员:张世杰 、马秀生、任志文、王涛、郑舒浩 

  任津锐、王晶 

  核查单位:义牒镇、和合乡、前山乡 

  第二组:组长:冯三应、高巩彦、韦利军 

          成员:温瑞金、高牛旺、孔令军、曹停停、牛瑞仲 

  雷建军、冯炜轩 

  核查单位:小蒜镇、曹家垣乡、裴沟乡 

  第三组:组长:辛春梅、高世元、高永忠 

          成员:段小强、薛建平、田东昊、王露、郭浩云 

  解越、陈彦淋 

  核查单位:灵泉镇、罗村镇、龙交乡 

  组:组长:吴锋平 

  成员:张辰、李芳、王海珍、辛建梅、郑虎明 

  核查单位:管委会 

  督查组:组长:王瑞平 

          成员:王四虎、张丽丽 

  复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丽丽担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是补齐民生短板、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举措,开展复核工作更是事关基层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关键环节,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各乡镇(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地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别是在复核期间,要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无理取闹或干扰妨碍复核工作的,要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确保稳定。 

  (二)坚持原则,统一标准。要按照省、市有关城乡低保和特困救助政策要求,遵循“本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应养尽养,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尽退。做到复核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户一人。 

  (三)加快进程,确保时限。本次复核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管委会)要按照复核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复核工作。 

  (四)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各乡镇(管委会)要同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层层分解责任,责任落实到人,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报、审核、审批和复核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力、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完善系统,规范资料。复核结束后,各乡镇(管委会)要做好低保信息系统的补充完善和更新工作并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对不完善、不规范的资料要进行补充、完善,做到申报审核审批材料齐全规范、符合要求。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印发

   关于印发《2019年城乡低保和特困对象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