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要闻 > 石楼要闻

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告知书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6-04-01 09:01 来源:微石楼 放大 正常 缩小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清明将至,民俗祭祀、春耕生产、进山踏青等活动进入高峰期,野外火源管控难度显著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守护我县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告知如下:

严格遵守“7个严禁”,筑牢火源管控防线,在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禁令:

1. 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草原,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2. 严禁焚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摒弃传统祭祀陋习。

3. 严禁生火取暖、野炊烧烤、点火照明,杜绝一切非生产性野外用火。

4. 严禁未经批准炼山、烧荒、烧秸秆、烧田埂,春耕生产用火必须依规申报审批。

5. 严禁野外吸烟、乱扔烟头,时刻警惕微小火源引发重大火情。

6. 严禁狩猎放火驱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的违法用火行为。

7. 严禁违规动火作业,工程施工用火需提前报备并落实防火措施。

温馨提示:

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12119或110报警。


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2026年3月27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