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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楼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指标审核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石政发〔2026〕6号


县直各有关单位:

《石楼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指标审核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学前教育

普及普惠指标审核问题整改方案

2026年4月,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组对我县上传的38项指标佐证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核,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反馈我县。我县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补充完善相关佐证材料后,评估组对补充材料进行了再次审核并反馈意见。为确保顺利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现根据两次审核反馈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全面对照审核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限定完成时限,确保所有问题于2027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各项指标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严格对照《山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开展全面自查,对已达标指标持续巩固提升,重点聚焦省级二次审核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推进整改。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全面落实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保教质量,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限内见底清零、整改到位。同时,加大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二、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公办园编外教职工工资待遇低,‘五险一金’未全部落实,未实现编内外教师同工同酬”问题。

整改措施:统筹县域中小学富余教师资源定向调配补充幼儿园师资;开设系统化转岗专项培训,补齐学前专业教学能力;持续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优化经费使用结构;完善非在编教师薪酬保障机制,落实同工同酬和“五险一金”,保障其在职业发展、评优评先、培养培训等方面的同等权益,稳定学前教师队伍。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7年6月

(二)“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低,教师‘五险一金’未缴纳”问题。

整改措施:目前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已联合向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申请对我县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重新核定。待市级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后,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依据市级核定结果,联合出台正式文件,明确全县各类幼儿园的最终收费标准。以此为基础,督促各民办幼儿园严格落实新标准,并逐步落实教师工资(达到山西最低工资水平)及“五险一金”问题。另外,对全县规模较小、生源不足、难以维持正常运营且无力落实教师待遇的民办园,启动停办注销程序,引导其有序退出。

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7年6月

(三)“教师资格证持证率为77%”的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当前全县幼儿教师持证率未达标的短板,实施“限期考证与动态清退”专项整改行动。一是督促未持证教师积极备考并参加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二是设定整改期限,要求所有无证专任教师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确保县域内幼儿园园长及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三是严格退出机制,对限期内仍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清退处理,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相关幼儿园

完成时限:2027年6月

三、工作保障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日常调度、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整改合力。涉及跨部门的问题,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专班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三)加强督导问责。县政府督查室将整改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的单位,将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图解:关于印发《石楼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指标审核问题整改方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石楼县教育体育局    572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