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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楼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2-05-22 17:07

各有关单位:

《石楼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惠民政策,做好石楼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文件精神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文件精神和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厅、吕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17年教育扶贫的若干意见》(吕办发〔201713号)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结合石楼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全面改善学生营养健康为重点,以促进农村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宗旨,切实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关爱,改善石楼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为石楼县适龄儿童上得起学、上好学进一步巩固我县教育发展成果、打造教育强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范围、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实施范围

石楼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在校学生、农村全部学前幼儿、移民安置点义务段幼儿全部在校学生和优化布局调整后农村撤并安置到东城初中的寄宿学生均在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范围内。

   (二)标准及经费来源

1.石楼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2.享受国家“一补”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同时也享受每生每天5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供餐标准为初中生每生每天12元,小学生每生每天11元,资金安排为:营养餐专项资金5元,寄宿生生活补贴初中5元小学4元,市县两级资金各2元按3:7比例分配。

3.农村学前幼儿营养餐补助标准是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200天计算)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分担50%。

   (三)供餐方式及内容

1.供餐方式:考虑学生饮食安全及学校食堂供餐能力两方面因素,可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企业供餐两种方式。

2.供餐内容:原则上实行蛋、奶、肉、水果加餐,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为等价(5元)的营养食品。

三、实施步骤

2021年营养餐供餐即将结束,全县根据上级指示对实施营养餐学校的学生采用实名制信息,落实学生的实际情况,各部门互相监督、分部门管理,使营养餐工作更进一步完善。2022年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已经开展,全县实施营养餐学校共有14所,其中: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及幼儿园9所,供餐模式为寄宿生采用食堂供餐,走读生仍采用企业供餐的课间加餐两种模式,具体按照下列步骤实施。

1.由县政府统一部署,县教育科技局具体承办,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2.课间加餐的供货企业由政府采购中心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每一学年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

3.食堂供餐由相关职能部门到各学校所在地确定食品采购地点,以确保所采购产品新鲜、安全。

4.县教育科技局统一安排,各学校认真执行,设立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供餐制度,制定合理的采购台账体系,确保开学按时有序供餐。

5.教育科技局及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时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各学校及管理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确保顺利供餐,做到万无一失。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张鹏耀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政府副县长

        张小军县教科局局长

成  员:杨保荣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白玉生政府办主任

        张石明发改局局长

        白文贵县审计局局长

        马晋军县卫局局长

        刘小平县市局局长

        高寄洲融媒体中心主任

        郭瑞平县教科局副局

冯挨应县教科局党支部副书记

霍瑞峰县教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科技局局长张小军同志兼任。各乡镇、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实行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

   (二)明确部门职责

1.教科局负责将此项工作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系统数据采集、供餐方式的调查摸底及确定工作,监督供餐企业(或工商户)和学校的实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2.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及时申请划拨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县发改局:“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4.局:①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管理和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②负责对供餐企业(或工商户)食品生产进行监督,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③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④市监局协同教科局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和个人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的活动。

5.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6.审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8.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计划”的宣传报道工作,注重情况分析,注重总结经验,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

   (三)创新运行模式

在学校食堂条件逐步改善能满足学生供餐,并创造条件提高营养补助标准后,力争使学生供餐方式多样化。

   (四)改善学校食堂条件

教育科技局要依靠农村校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把学生食堂建设列入重点建设内容,加大实施范围内的学校食堂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使学校基本具备提供营养供餐的硬件条件;统筹解决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工资问题,保障学校聘用合格的从业人员。

   (五)强化资金监管

财政局和教育科技局要对学校营养供餐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财政局要制定“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经费全部用于在校学生,决不允许以金代物,也不得将经费直接发放给学生家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科技局要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学校实行“计划”经费账目公示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县政府将与食品安全有关单位签订专项责任书,并由市监部门会同教育、农业、卫等部门定期对学校和提供食料相关企业(或工商户)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建立校长陪餐制度、食品留样监测制度,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确保健康安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教学秩序稳定。

   (七)落实减免政策

发改应研究制定营养改善工作实施及流通各环节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努力降低学校食堂、供餐企业成本。学校要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专门资金用于保障和补助学校食堂水、电、煤等支出,努力降低食堂运行成本,确保每生每天4元营养补助金都用在改善学生营养上,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事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大计,事关全民身体素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二)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和责任分工,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指导,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快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不断完善公示制度,设立公示牌,公布相关政策、受益学生名单、供餐企业名单及价格,定期公布专项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食品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的监督委员会,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增加学生营养上。教育科技局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方式,保证公众意见反馈渠道畅通,真正把“营养改善计划”打造成民心工程、阳光工程。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良好氛围,使“营养改善计划”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学校也要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家长和学生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五)加强监测,积累经验。卫生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学校建立学生营养水平、健康状况监测档案,注意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监测分析评价,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图解:关于印发《石楼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石楼县教育体育局   572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