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民政府
关于关闭取缔两座非煤矿山企业的通知
罗村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导指示》(吕安办督字[2020]5号要求,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全市露天采石场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17]4号)中确定的关闭标准,于2020年10月30日对石楼县泰鑫石料有限公司、石楼县高占生石料有限公司两户企业未彻底清除的电力设施、员工宿舍进行拆除并验
收,确认彻底关闭。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按关闭标准吊销、注销或公告废止相关证照和手续。
附件:
石楼县关闭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关于对《石楼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取缔两座非煤矿山企业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