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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公开招聘义务段学校教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19-08-01 0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关于公开招聘义务段学校教师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人社局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印发     

   

  关于公开招聘义务段学校教师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实现科教兴县、人才强县的战略目标,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发〔2017〕36号)、《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吕人社字〔2018〕9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段学校教师,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聘充实到教师工作岗位上来。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进步,品质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未加入非法组织,无犯罪记录;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5、应往届全日制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户籍要求:本人或配偶为石楼县户籍,生源地为石楼籍也可报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晋西北计划) ”“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到2019年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石楼县2019年公开招聘义务段学校教师46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9名),具体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8月1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希望小学西侧) 

  4、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证件进行资格初审: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一年内蓝底1寸免冠同底彩照6张;(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 

  (5)配偶为石楼县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源地为石楼籍的,须提供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户口迁出证明。 

  (6)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符合报名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件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包括院校名称、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内容等);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报考人员需提前登录石楼县政府网打印填写《石楼县公开招聘义务段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亲笔签名。填好后由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报名有效。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改报岗位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数量不达3:1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转入同等科目同条件的一般性岗位。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不达合格成绩者,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教育教学常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等媒体发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等媒体发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所审材料与资格初审相同。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等媒体发布。 

  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面试通过现场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适应岗位须具有的专业和能力素质。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考生,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由面试机构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和考察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等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和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在5年内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违约者聘用单位将不予提供档案及办理相关手续。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取证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届时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原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都应在各个环节中实行回避。 

  五、公开招聘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公正进行,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陈 浩(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  组  长:薛志胜(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呼鹏燕(县政府副县长) 

              郭登文(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保荣(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长) 

              乔文平(县政府办主任) 

              王喜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长) 

              张小军(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邢永红(县委编办主任) 

              任金明(县纪委监委派驻二组纪检组长) 

              司桂萍(县纪委监委派驻七组纪检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喜平同志兼任。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本方案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5722201 

  附件:1、石楼县公开招聘义务段学校教师岗位信息一览表 

        2、石楼县公开招聘义务段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石楼县公开招聘义务段学校教师岗位信息一览表(1).xls  

     石楼县公开招聘义务段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1).doc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1).doc

     关于印发《关于公开招聘义务段学校教师的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