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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3-10-30 11:45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校园安全事故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把握主动、正确引导,加强保障、重在建设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石楼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事故分级

校园安全事故按照伤亡人数、事故损失、形成规模、影响程度等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见附件5)。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楼县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培训机构)突发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交通、水面冰面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危险物品泄漏污染等安全事故,组织师生外出参观、实习、考察等集体活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安全事故和险情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有关行业领域县政府已发布专项应急预案的,按照各专项预案执行。

2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

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办公室和现场指挥部组成。

2.1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石楼县成立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教育科技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武警石楼中队、县融媒体中心、县供电公司、通信运行商、燃气公司等有关单位、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分级应对

县指挥部负责应对一般校园安全事故,超出县级应对能力时,在请求上级增援的同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当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县级指挥部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3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教育科技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即应急综合组、应急处置组、应急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医学救援组、专家组。各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2.3.1应急综合组

    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传达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及时汇总、报告校园安全事故发展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承办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2应急处置组

  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负责掌握事故现场动态,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指挥调派应急队伍;安排部署事故现场监测、清理、守护;事故处置完毕后,负责事故现场的检查验收。

2.3.3应急保障

  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通信运行商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协调运力优先保障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根据需要紧急调拨救援、审核物资,保障油料、电力等供应;做好事故现场内外应急通信、水源等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及其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2.3.4社会稳定

  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武警石楼中队

主要职责:

负责做好当地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做好人员转移安置点和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

2.3.5宣传报道

  长:县委宣传部部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

根据现场指挥部提供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新闻报道工作,及时发布事故信息,积极引导舆论。

2.3.6医学救援

  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整合、调派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装备、医药物资等,开展相关伤病员救治,指导学校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

2.3.7专家

  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生健康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负责对事故态势进行科学研判,对应急救援方案提供技术支持;根据县指挥部授权,开展事故原因调查、事故损失评估和处置绩效评价。

3风险防控

县教育体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预防为先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园安全事故风险点、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检查、监控:

1)通过课堂教学、讲座培训、网络宣传等形式与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救助知识和处置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模拟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范处置和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的安全监督检查。

3)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认真防范;对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积极整治,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4)建立校园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机制,每年对校园安全事故形势和事故趋势进行分析,加强风险隐患日常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适时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

县教育体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发现可能引发校园安全事故与事件发生的险情或重要信息时,要及时报告事发地政府及学校主管部门,并安排专人全天候监测监控,及时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和变化情况。

4.2预警

4.2.1确定预警级别

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可能性增大时,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事发学校要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风险进一步扩大,并根据事故险情排查、监测情况,及时报请事发地政府进一步核实和评估,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预测安全事故可能发生的级别,确定预警级别。根据国务院对突发事件的划分标准和预警要求,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一般)、三级(较大)、二级(重大)、一级(特别重大)4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2.2发布预警信息

根据预警级别,各级指挥部要按照规定程序、以适当方式向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学校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险情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预警区域或场所、警示事项、信息联络办公室及地点、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通过电视、手机、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校园广播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针对性的通告方式。

4.2.3采取预警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各级指挥部和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选择采取有关预警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校园安全事故预测信息以及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4)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6)报请事发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舍、教学设备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转移、疏散或者撤高易受校园安全事故危害或波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8)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校园安全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3预警解除

校园安全事故危险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由预警发布机构宣布解除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报告

1)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2)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要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校园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传达县领导有关指示批示要求,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5.2先期处置

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指挥部立即派员赶到现场,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向上级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5.3应急响应

响应由低到高设定级、级、级三个响应等级。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及应急措施见附件4

5.3.1三级响应

符合级响应条件时,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启动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立即向指挥长报告,提出赶赴事发现场的副指挥长、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家人选。相关人员收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

2)指挥长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接管指挥权,开展事故会商,了解前期处置情况,分析研判事故形势,研究制定施工处置方案和保障方案,指挥各工作组迅速展开行动。

3)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协调增调救援力量,做好交通、通信、电力、物资等应急保障工作。

4)县现场指挥部加强对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工作,防范次生灾害。

5)县现场指挥部及时发布应急处置信息,协调县媒体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报道,统一发布应急救援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6)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同志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5.3.2二级、一级响应

符合二级、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指挥长向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2)积极配合上级应急工作组或指挥部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3)必要时提请上级应急指挥部增派专业队伍、专家等救援力量。

5.4信息发布

在县委宣传部的组织下,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发布的信息要经过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指挥部负责人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公正、客观。

5.5响应结束

响应结束条件:应急处置结束,事故险情得到控制。

响应结束程序:三级响应由县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二级、一级响应由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救援力量

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有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减灾中心、医疗救护机构和学校应急人员。武警石楼中队、人武部应急民兵等救援力量根据军地联动机制和事故救援需要,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应组建由校级负责人为组长,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咨询、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安全事故应急组。建立健全应急预备队保障制度,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与工作风险匹配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安全事故应急组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组织联合培训演练,提高协同应急处置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6.2资金保障

县教育体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校园安全事故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日常宣传、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教育系统相关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对校园安全事故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校园安全事故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6.3其他保障

县教育体育局要统筹配置和建设学校应对校园安全事故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教育设施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学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保持应急信息传输设施和通信设备完好、运行畅通。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妥善安置、慰问、后续医疗救治、赔(补)偿,征用物资和救援费用补偿,灾后恢复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7.2调查评估

一般事故由县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以上事故县政府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类别、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教训、责任等内容,并提出防范措施。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应急处置情况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8附则

8.1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演练至少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评估,符合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石楼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2.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校园安全事故等级及响应启动条件

附件1

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附件2

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人员组成

指挥机构职责

指挥长

分管教育科技工作的副县长

县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校园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校国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校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校园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职责:承担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校园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校园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校园安全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校园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现校园安全事故信息,指导乡镇、学校做好校园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副指挥长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成员

县应急管理局

协调调动有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抢险救援。

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县政府领导决策组织协调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县委宣传部

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媒体做好应急处置新闻报道相关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

商务局

负责协调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落实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工作,按照现行医药储备体系负责县级医药用品调拨供应,协调组织应急救援电力供应,协调组织应急救援电力供应。

县公安局

对事发场所及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设置现场警戒,预防和打击事发区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县财政局

负责处置专项资金及设施建设、应急培训、演练所需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按照规定做好受伤人员及遇难家属的救助工作,组织安排遇难人员的遗体火花工作。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负责事发地学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会同县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对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

运输局

负责指导事发学校城市供水、燃气等市政设施的抢修、排险,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学校建筑物安全鉴定的技术服务工作。协同组织应急救援所需客货运输车辆的征用,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必要的生活资料的运输;为应急救援车辆提供绿色通道;当事故发生在山区、森林等交通不便地区时,协调有关部门铺设通往事故现场的临时公路。

县卫生健康局

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组织协调事发地卫生健康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指导教育系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开展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根据需要,协调调度县级及事发地周边区域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配合教育部门协调、指导大型学生体育活动中突发的应急处置与事故调查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

负责校园安全事故对大气、水资源、土壤环境污染影响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提出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议。

县融媒体中心

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和发布信息,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

县气象局

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气象趋势预测、重要天气预报等相关信息,必要时发出预警;根据需要开展现场气象应急观测和服务保障。

县消防救援大队

及时组织事发场所的灭火抢险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武警石楼中队

负责组织协调驻石楼武警部队参加校园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事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组织协调当地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工作。

附件3

校园安全事故分级及响应启动条件


特别重大事故(一级)

重大事故(二级)

较大事故(三级)

一般事故(四级)

事故分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符合省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特别重大事件(一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符合省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事件(二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仵。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符合省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较大事件(三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符合省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事件(四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响应分级

一级响应

二级响应

三级响应

图解:关于印发《石楼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石楼县应急管理局   5723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