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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楼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3-10-30 11:30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石楼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石楼县文化和旅游(含文物、广电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就近处置;科学高效、依法规范。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石楼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楼县行政区域内文化、旅游、文物、广电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5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依据突发事件伤亡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交城县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详见附件4

2石楼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体系

石楼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石楼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办公室和现场指挥部组成。

2.1石楼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

石楼县成立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文化旅游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石楼中队、县融媒体中心、县供电公司、通信运行商等有关单位、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石楼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现场指挥部

根据文化旅游事故的应急处置需要,县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文化旅游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现场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专家指导组、社会稳定组、医学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善后工作组。各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2.2.1综合协调组

  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负责做好涉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收集、汇总、报送灾情和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抢险救援组

  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参与救援方案制定,组织定情侦察、抢险救援、遇险遇难人员搜救,控制危险源;调集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做好受灾人员转移、安置。

2.2.3专家指导组

  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负责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集有关专家,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灾情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参与救援方案制定,提出防范事件扩大措施建议。

2.2.4社会稳定

  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武警石楼中队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散、暴力事件紧急处置、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等工作;协调化解突发事件造成的矛盾纠纷;开展人员核查和遇难人员身份识别工作。

2.2.5医学救护

    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配县级医疗资源指导援助,开展现场卫生防疫。

2.2.6后勤保障

  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组织交通运输、应急物资、通信、电力、医药调拨、后勤服务等保障,以及开展气象监测预报。

2.2.7宣传报道

  长:县委宣传部部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涉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及时发布应急救援进度、应急处置情况,积极引导舆论。

2.2.8善后工作

  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安抚、抚恤伤亡人员、家属,做好伤亡赔偿、临时救助和应急补偿、恢复重建工作,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处理其他有关善后事宜。

3风险防控

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行政辖区和本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防控体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隐患。

4监测和预警

4.1隐患监测和研判

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搜集掌握人员密集场所、高风险项目、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气象预警等信息,研判安全形势。当预判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风险较大时,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4.2风险预警

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风险预警发布,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和风险提示级别划分标准规定。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及时转发上级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

4.3预警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发布预警,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应当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网络、报刊、宣传车等方式进行。

4.4预警解除

隐患已消除,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宣布解除预警。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文化和旅游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县文化和旅游局和县应急管理局报告。情况紧急时,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县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部门。

县政府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死亡1人事故应于事发2小时内报告市委、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部门;死亡2人、较大及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事故,应于事发1小时内报告市委、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部门。

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并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机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5.2先期处置

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文化和旅游局以及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

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控制事态蔓延扩大;

2)封锁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3)对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进行初期评估,包括基本情况、涉及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4)预防次生灾害发生;

5)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5.3应急响应

响应由低到高设定级、级、级三个响应等级。文化旅游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详见附件4

5.3.1三级响应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应急工作组,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的发生;

2)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3)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4)视情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5)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工作。

5.3.2二级响应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县指挥部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的发生;

2)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视情况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领导进行应急处置;

3)县指挥部办公室视情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5)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6)视情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7)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工作。

5.3.3一级响应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由总指挥启动一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的发生;

2)县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领导进行应急处置;

3)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5)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6)视情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7)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工作;

8)上级指挥部接管指挥权后,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的全面配合工作。

5.4响应调整

当发生一级响应条件以上、超出县政府应对能力的文化旅游事故,县指挥部提请县政府向市政府请求增援,扩大应急响应后,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采取提高现场指挥级别、增派专家赶赴现场、调整充实救援力量、加强现场监控等措施。

当文化旅游事故处于可控范围,受伤、被困人员搜救工作接近尾声,导致次生灾害隐患已经排除或可控,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顺利,可适当降低响应级别。县指挥部做好各项工作交接,留专人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后续工作

5.5信息发布

在县委宣传部的组织下,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发布的信息要经过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指挥部负责人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公正、客观。

5.6响应结束

响应结束条件:文化旅游事故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受伤被困人员得到解救。

响应结束程序:三级响应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应急响应结束,二级响应由县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一级响应由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7预案管理

1)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制定部门预案,作为本预案的下级预案,并做好预案衔接;

2)各单位承办各类活动,应当制定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文化和旅游、文物场所或活动,如发生疫情、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特种设备等事件,按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处置。

8附则

8.1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应急预案评估,符合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石楼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石楼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2.石楼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石楼县文化旅游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响应等级


附件1

石楼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附件2

石楼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人员组成

指挥机构职责

指挥长

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县指挥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文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决定县级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组织指挥、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置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加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等预防性工作;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确定突发事件中各级各部门应急职责,总结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奖惩事宜。

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县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文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发布和管理工作;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分析和统计;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并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督促、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媒体做好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及其应急救援有关信息,广泛普及有关安全和应急救援知识

副指挥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成员

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县政府领导决策组织协调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县委宣传部

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媒体做好应急处置新闻报道相关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县应急管理局

参与、指导、协调文化旅游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

商务局

负责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

负责指导属地公安机关做好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配合当地政府开展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处理危及安全的暴力恐怖袭击、劫持人质等突发公共事件和涉嫌犯罪案件侦查工作;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网络造谣违法人员;对遇难尸体进行检验、数据勘验和身份识别,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道路疏散工作。

县财政局

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专项经费的预算、拨付和监督使用。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负责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困难,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做好遇难人员的遗体火化等工作。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配合文旅局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文化旅游场所造成的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

运输局

负责指导因灾毁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客货运输车辆,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为应急救援车辆提供绿色通道;协助对交通运输不便的突发事件现场铺设临时道路;组织协调水上搜救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文化旅游事故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开展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危机干预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和指令,协调调动县及事发地周边地区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支持。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维护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事发地的市场经营秩序,严格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牵头组织文化和旅游系统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等的安全处置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当地的哄抬价费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

负责监测环境污染对文化和旅游场所造成的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

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和发布信息,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

县气象局

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天气状况的监测和预报;提供短时临近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情报,并具体到区域。

县消防救援大队

参加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武警石楼中队

负责组织协调驻石楼武警部队参加文化旅游事故救援工作。

事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组织协调当地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工作。

附件3

石楼县文化旅游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响应等级

事件

等级

响应

等级

         

一般

突发

事件

三级

响应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10人以下重伤,或3人以下被困的突发事件;

2)形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在3人以上、50人以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3)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4)其他涉及文化和旅游(包括相关的体育、文物等领域)的一般突发事件。

较大

突发

事件

二级

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的突发事件;

2)形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达到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3)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4)其他涉及文化和旅游(包括相关的体育、文物等领域)的较大突发事件。

重大

突发

事件

一级

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的突发事件;

2)形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达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3)旅游者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4)其他涉及文化和旅游(包括相关的体育、文物等领域)的重大突发事件。

特别

重大

突发

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30人以上被困的突发事件;

2)形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达到3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3)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4)其他涉及文化和旅游(包括相关的体育、文物等领域)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图解:关于印发《石楼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石楼县应急管理局  5723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