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石楼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路正常通行能力,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协调联动。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石楼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楼县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恶劣天气造成道路通行条件缺失和道路交通事故、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的应对工作。
2.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体系
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办公室和现场指挥部组成。
2.1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
石楼县成立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公安局交警队队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队、县公安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石楼中队、县融媒体中心、县供电公司、通信运营商等有关单位、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现场指挥部
根据交通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需要,县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公安局交警队队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善后保障组、新闻宣传组、专家咨询组。各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2.2.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负责综合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统筹调配救援力量及设备装备,督促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贯彻落实县指挥部各项指令,研判突发事件态势,向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信息。
2.2.2抢险救援组
组 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中受困、伤亡人员的搜救,抢通道路,监测控制并排除现场险情,评估损失,与医疗救援组协调配合,互通信息。
2.2.3医疗救援组
组 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调配紧急医疗救援力量,开展伤病员现场抢救、转运接诊和心理援助、医疗卫生保障等工作;负责遇难人员遗体处置;核实统计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伤病员医疗救治等信息。
2.2.4安全保卫组
组 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队、武警石楼中队
主要职责: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保障应急处置现场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流疏散事发区域滞留车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开辟抢险救援通道。
2.2.5善后保障组
组 长: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负责督促落实受困人员临时救助工作,协调调集受困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组织群众转运撤离事发区域;保障应急资金,开展伤亡人员相关赔付及抚恤等善后工作。
2.2.6新闻宣传组
组 长:县委宣传部部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根据现场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2.2.7专家咨询组
组 长: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交警队、县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
根据事件类型调集专家库专家,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咨询。
2.3应急联动机制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火灾或车辆变形严重需破拆时通知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动;涉及人员伤亡时通知县卫生健康局、120急救中心联动;涉及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人员时立即通知县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联动;涉及正在押运罪犯的车辆或运送大额钞票、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车辆的事故通知县公安局、武警石楼中队联动;涉及学生伤亡的事故通知县教育体育局联动;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辐射物时通知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和武警石楼中队联动;事故发生在桥梁上、隧道内的,通知桥梁、隧道所属管理部门和县公安局交警队、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联动,及时发布信息,设置警示标志,指挥疏导桥梁上或隧道内滞留车辆、人员尽快驶离桥梁、隧道,防止在桥梁、隧道两端形成拥堵;事故发生在受地质灾害影响的道路上,通知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动。
3.预警
3.1预警分级
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级别,即一级(红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三级(黄色)预警、四级(蓝色)预警,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分级标准见附件4。
3.2预警发布和解除
黄色以上预警:报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或解除。
蓝色预警: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县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或解除。
有事实证明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立即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因天气状况、道路通行条件变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相关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广播、电视、各移动通信运营商、新闻网站,以及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的营运车辆GPS监控平台、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板等,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在接到气象、公安交管等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优先、快速、免费”的原则,在三十分钟内播发。各级预警措施见附件4。
4.应急处置与救援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县公安局交警队接警后立即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按照规定上报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部门。
县政府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死亡1人事故应于事发2小时内报告市委、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部门;死亡2人、较大及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事故,应于事发1小时内报告市委、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部门。
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跟踪和续报事故及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等级和应急处置需要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对省委、省政府,省应急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以电话或传真形式传达到县指挥部,并及时将落实情况进行反馈。
4.1.2信息报告内容
事故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事故现场情况以及发展趋势,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1.3信息续报
因情况紧急或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明无法形成文字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补报、续报,在应急响应期间,每隔2小时汇报一次事故情况。
4.2先期处置
交通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医疗急救部门是应急响应的第一响应队伍,交通管理部门是应急响应、先期处置的第一组织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交警队负责及时安排警力,实施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处置和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以抢救人民生命财产为主的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当应急处置力量不足时,上报县指挥部视情况及时扩大应急响应。公安交警部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报警或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视情立即通知卫生、消防等部门,并迅速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开展先期处置,设置警戒标识,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二次事故等次生灾害发生;必要时公安交警部门要实施交通管制,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救援车辆通行。突发事件达到县级响应条件时,公安交警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请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未达到响应条件的按各自职责稳妥处置。
4.3应急响应
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三级、二级、一级三个响应等级。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见附件5)。
4.3.1三级响应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四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应急工作组,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的发生;
(2)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3)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4)视情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5)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工作。
4.3.2二级响应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县指挥部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的发生;
(2)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视情况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领导进行应急处置;
(3)县指挥部办公室视情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5)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6)视情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7)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工作。
4.3.3一级响应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由总指挥启动一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的发生;
(2)县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领导进行应急处置;
(3)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5)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6)视情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7)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工作;
(8)上级指挥部接管指挥权后,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的全面配合工作。
4.4响应调整
当发生一级响应条件以上、超出县政府应对能力的交通运输事故,县指挥部提请县政府向市政府请求增援,扩大应急响应后,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采取提高现场指挥级别、增派专家赶赴现场、调整充实救援力量、加强现场监控等措施。
当交通运输事故处于可控范围,受伤、被困人员搜救工作接近尾声,导致次生灾害隐患已经排除或可控,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顺利,可适当降低响应级别。县指挥部做好各项工作交接,留专人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后续工作。
4.5信息发布
在县委宣传部的组织下,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发布的信息要经过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指挥部负责人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公正、客观。
4.6响应结束
响应结束条件:交通运输事故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受伤被困人员得到解救,道路恢复畅通。
响应结束程序:三级响应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应急响应结束,二级响应由县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一级响应由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应急保障
5.1救援力量
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有县消防救援大队、医疗救护机构和县公安局交警队。武警石楼中队、人武部应急民兵等救援力量根据军地联动机制和事故救援需要,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5.2资金保障
县政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对交通运输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应急处置费用(抢险救援、医学救援、调查评估等)予以保障。
5.3其他保障
县政府对应急保障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全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或应急处置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的应急保障工作。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装备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制度,加强各项物资储备,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交通运输事故发生时,救援抢险工程装备、应急物资能够及时调拨,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求。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县公安局交警队负责牵头组织善后处置工作,相关部门配合。包括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妥善安置、慰问、后续医疗救治、赔(补)偿,征用物资和救援费用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交通正常秩序。
6.2调查评估
交通运输事故的调查工作由县公安局交警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法进行。
7.附则
7.1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演练至少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评估,符合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石楼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2.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预警分级标准和预警措施
4.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响应启动条件
附件1
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2
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人员组成 | 指挥机构职责 | |
指挥长 | 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 县指挥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决定县级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组织指挥、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置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加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等预防性工作;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确定突发事件中各级各部门应急职责,总结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奖惩事宜。 县指挥部办公室(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县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并实施调整应急救援措施,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负责应急处置中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联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县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开展应急预案的修订及应急工作培训、日常演练等;协调推进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
副指挥长 |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 ||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 商务局局长 | ||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 ||
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根据县政府领导决策组织协调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
县委宣传部 | 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媒体做好应急处置新闻报道相关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 |
县应急管理局 | 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较大涉险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 |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 商务局 |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 | |
县公安局 |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治安部门负责应急区域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指挥中心负责日常接、处警,及时上传下达,协调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的应急处置工作;交警队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以及应急指令,及时安排警力,实施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处置和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启动应急响应,最大限度保障医疗、消防、环保等救援通道的畅通。应建立应急时调配事故勘查车辆、应急指挥车辆、清障车辆、通讯和防化、防暴装备等应急保障机制。 | |
县财政局 | 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专项经费的预算、拨付和监督使用。 | |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负责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困难,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做好遇难人员的遗体火化等工作。 |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部门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 |
县教育体育局 | 负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工作,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的培训。 |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 运输局 | 负责指导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冻冰、积雪、积水,组织应急处置、抢险抢修;协助调查组评价所属道路状况对事故的影响,对存在可能发生次生事故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应建立应急时调配推土机、挖掘机、吊车及搭建临时建筑的设备和物资等应急保障机制。 负责管辖道路冰、雪、积水的及时清理,组织道路抢修及保通工作,当遭遇大雪、强降雨等灾害时,动员社会力量、征用救援车辆进行抢险救灾,确保公路畅通;对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短期内无法治理的道路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及时设立提示标志等临时性管控措施。组织、协调紧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保证应急“绿色通道”畅通;组织指导运输企业合理调整恶劣天气营运客车的运行班次、路线、范围,监督检查营运客车禁止通行路段执行情况和营运客车规范营运情况;协助调查组评价公路状况对事故的影响,对存在可能发生次生事 故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应建立应急时调配备用的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吊车、推土机、挖掘机、清障车辆、扫雪车辆以及融雪剂等装备材料,用于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等设备的应急保障机制。 | |
县卫生健康局 | 负责交通运输事故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开展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危机干预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和指令,协调调动县及事发地周边地区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支持。 |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对涉及运输食品、药品的车辆发生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容器出现故障的,负责予以协助配合工作。 | |
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 | 负责监测环境污染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 |
县融媒体中心 | 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和发布信息,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 | |
县气象局 | 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天气状况的监测和预报;提供短时临近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情报,并具体到区域、路段;根据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制作并发布“交通安全天气状况预警”。 |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参加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 |
武警石楼中队 | 负责组织协调驻石楼武警部队参加交通运输事故救援工作。 | |
事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 负责组织协调当地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工作。 | |
附件3
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预警分级标准和预警措施
一级预警(红色) | 二级预警(橙色) | 三级预警(黄色) | 四级预警(蓝色) | |
预警 条件 | 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道路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1)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1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 (2)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国(省)道和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 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道路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1)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2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 (2)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国(省)道和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 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道路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1)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8级以上大风、能见度≤50米的特强沙尘暴或者大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 (2)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国(省)道和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 (3)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雨雪等原因,将导致国(省)道、高速公路等主干道大面积积雪、结冰的。 (4)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其他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 | 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道路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
预警措施 |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和各保障部门备齐物资,到达事件现场随时进行相关处置工作。 根据事件发展态势,预警响应可随时转入应急响应,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处置。 |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及时做好现场应急通讯和视频连线;视情况协调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组建现场指挥部。道路管理部门组织现场勘查及监测等工作。相关专业救援队伍随时待命,各保障部门备齐人员物资,接到命令后5分钟内出发。 专家组进驻县应急指挥中心或事件现场,对事态发展做出判断,并提供决策建议。 |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县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带班负责同志应及时掌握情况,做好随时赶赴现场的准备。县指挥部办公室向相关成员单位通报突发事件预警情况。县公安交警队、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道路管理部门到场后依据职责组织对事发现场进行查勘,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并及时上报信息。 | 县公安交警队、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道路管理部门依据职责立即做出响应,相关负责同志带班,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道路管养单位的巡查人员应上岗对隐患部位进行适当的处置,并调阅相关资料,配合交警部门对交通进行局部断行,防止隐患或事态进一步扩大。 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赶赴现场,视情况采取防止事件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其他相应措施。 |
附件4
石楼县交通运输事故响应启动条件
一级响应 | 二级响应 | 三级响应 |
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伤亡的; (2)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燃烧,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伤亡,或可能造成一定环境污染; (3)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的; (4)事故发生后暂时无法判明等级,但有可能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的; (5)超出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实际处置能力,需要上级支援的; (6)事故处理跨越石楼县范围内行政区域的; (7)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评估认为应当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 | 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县指挥部指挥长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下死亡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 (2)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燃烧,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 (3)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的; (4)事故发生后暂时无法判明等级,但有可能发生上述(1)(2)情形突发事件的; (5)县指挥部评估认为应当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 | 当符合以下情形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不大,影响较小。 (2)县指挥部根据当时情形,评估认为应当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 |
政策咨询:石楼县应急管理局 5723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