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石楼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晋地灾防发〔2023〕2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一)2022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2年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1起,2月9日,我县灵泉镇岔沟村滑坡地质灾害,由于预警及时,处置果断,避免了可能造成50余人的伤亡,被自然资源部列为冻融期成功避险典型案例。
(二)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
1.领导高度重视。2022年我县充实加强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力量,建立健全了各乡镇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狠抓落实,特别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防治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确保了该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2.责任落实到位。一是自然资源系统狠抓责任制度配套,推动专群结合,防治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年初组织与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落实了防灾责任,责任状签订率达到100%,做到了隐患“点点有人抓”。二是根据对汛前排查出的隐患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告知通知书》送达防治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自然资源所会同乡(镇)政府把60余份“防灾工作明白卡”与“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监测单位、监测员和受威胁村庄(居委)群众手中,做到了“两卡”发放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信息在第一时间上报,全年没有出现次生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四是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70余条,初步实现了灾害天气“预警电话到村、防治责任短信到人(监测员)”的工作目标。五是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宣传教育群众近450人次,并聘请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全县乡、村、企业、隐患点监测人共400余人集中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题培训。通过采取以上综合措施,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2023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背景条件。我县地处黄土高原吕梁山西麓,地形起伏高差大,地质构造条件复杂,年降水量集中,形成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动力条件充分,自然地质灾害极易发生,由公路等设施建设引发的崩塌、滑坡等人为地质灾害也时有发生。我县地质灾害具有分布广、数量多的特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76处,受灾害威胁的人员5300人以上,财产7500万元以上。37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全县9个乡镇均有分布,全境都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随着地质构造条件的不断变化,加之雨季降水外因影响,新的地质灾害隐患还会出现,需进一步排查、核查。
2.2023年全县降水趋势预测。根据县气象局预测:预计2023年全县降水量550mm-600mm,与2022年同期比较增加一至两成。
3.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当前,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部分农村个人自建房屋等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切坡修建、挖方填方、取土弃土等工程,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形成了新的人为地质灾害隐患。
(二)预测结果
1.地质灾害活动水平。根据我县地质环境背景特征、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发育特征、近几年活动频率及活动强度,结合2022年气候趋势、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活动和地质灾害治理现状,预测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数量与2022年相比略有下降或持平。
2.地质灾害高发时期。全县地质灾害高发时期主要有两个时间段:一是春季土体解冻期。由南往北气温升高、土体解冻,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的地下水作用的影响,易发生坡体崩塌与滑坡灾害。二是主汛期的6~9月份。6~9月份降水量占年总降水量的70%以上,地质环境脆弱的地区在强降雨条件下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10月份后由于汛期降水量大,土体饱和,累加秋雨,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2023年地质灾害高发区域预测。根据《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和我县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状况,结合全县2022年降水情况,对地质灾害发生趋势进行预测。
依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我县划分为高易发区(A)、中易发区(B)和低易发区(C)三个大区。按地质环境条件、灾种分布特点、发育规律共分出6个亚区。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①罗村—辛关崩塌、滑坡灾害高易发亚区(A1)
该区占全县总面积69.69%,面积1260k㎡,包括裴沟乡、曹家垣乡、辛关镇全部范围,罗村镇中部,灵泉镇中部和北部,龙交乡、小蒜镇、义牒镇、和合乡的中部和西部,属于崩塌、滑坡灾害高易发区。特别是县城内靠山体人口集中区及柳石公路沿线地区要作为重中之重。
②苍焉-冀家沟采空塌陷、低裂缝灾害高易发区(A2)
位于我县东部,范围包括罗村镇东部、龙交乡东南部,面积65k㎡,占全县总面积3.60%。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仅含古庄—前甘河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中易发一个亚区(B1)。位于我县东部,包括罗村镇北部、龙交乡南部和西南部、灵泉镇东北部,面积63k㎡,占全县总面积的3.48%。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①石楼山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C1)
位于我县东部的石楼山一带,范围包括罗村镇、龙交乡东部,面积76k㎡,占全县总面积4.20%。
②团圆山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2)
位于我县中部,该区面积111k㎡,占全县总面积的6.14%,包括义牒镇北部、小蒜镇南部、灵泉镇西北部,属于崩塌、滑坡灾害低易发区。
③四十里山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C3)
位于我县南部,面积233k㎡,占全县总面积的12.89%,包括罗村镇、灵泉镇、义牒镇的南部,和合乡东部,属于崩塌、滑坡灾害低易发区。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根据山西省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晋地灾指办发〔2023〕4号)和吕梁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吕梁市2023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实施方案》(吕地灾防办发〔2023〕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指导,明确工作任务,坚持群测群防,切实采取过硬措施,抓好防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各乡(镇)要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辖区内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综合排查,对在册隐患点逐一进行精细排查核查复查,对在册隐患点以外具有孕灾地质条件、有受威胁对象分布的范围,要达到应查尽查。重点加强对以下区域的隐患排查:
1.高陡边坡是排查的重中之重。一是土质边坡高度大于8m,坡度大于45°,影响范围(安全距离)小于坡高一倍距离的;二是岩质边坡高度大于12m,坡度大于60°,影响范围(安全距离)小于坡高一倍距离的;三是混合边坡高度大于10m,坡度大于45°,影响范围(安全距离)小于坡高一倍距离的;四是其他经专业研判存在隐患和风险的。
2.各类施工工地、临时工棚区及旅游景区景点。
3.黄土地区人口密集的城乡结合部、各类移民新村、新建小城镇。
4.各主要公路、铁路沿线、山区路段、临水临崖路段、隧道出入口、高危边坡等灾害易发路段等。
(二)加强宣传培训,认真组织应急演练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活动。要结合隐患排查,邀请防治专家或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社、企事业单位、施工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全方位普及宣传,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实现宣讲教育全覆盖。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避险演练力度。各乡(镇)要举行1-2次以政府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演练,组织指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委、社区群众、学校师生、厂矿员工进行以避险为主的应急演练,确保出现临灾前兆时监测人员能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群众能按确定的转移路线转移避让并到达临时避难场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能按应急方案开展应急工作。
(三)完善群测群防,强化监测预警
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以农村村庄、城镇社区、厂矿企业和施工工地、学校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健全群测群防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地质灾害防范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在基层防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对短期内无法消除隐患的高危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关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健全预案、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监测责任制,汛期要安排专人盯守,发生险情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要加强矿山工业广场、学校、新建居民区和重点基础设施等工程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确需建设而又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建设场地,必须先行建设防治工程,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工建设。相关主管部门要检查工程施工单位临时居住区,居住区选址必须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对居住区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采取监测、避让或治理等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要不断强化自然、气象、水利、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作,努力提高雨情、水情监测和预警的专业化、自动化水平,运用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农村大喇叭等手段构建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完善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确保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电话到村、短信到人(监测员)”。
(四)狠抓预防避让,实施综合防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尽快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时应急避险场所要选择安全的地段,汛期可搭建避险帐篷,供紧急情况下疏散转移群众避险安置。在安排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要组织防治专家或技术人员对灾害点进行安全评估,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
要认真做好避险搬迁安置工作,主动避让地质灾害。对危害大、险情重的地质灾害要及时采取工程治理等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要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相关部门要多渠道整合资金,加大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着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五)坚持汛期值守,做好抢险准备
汛期,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坚持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员、值班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乡村两级应急分队要时刻保持足够人员在岗,汛期不得离开本地。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各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和机构,落实应急经费、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和配备应急装备。
(六)实行部门联动,落实防灾责任
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责任,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气象、水文、地质、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明确分管责任,落实工作责任,抓牢监测责任,划分治理责任。要通过建立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体系,把每个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以“分片区”的方式落实到乡(镇)、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厂矿企业、建设单位的具体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和群测群防组织,不断完善各项防灾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要通过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告知制度,提高业主单位和人员防灾责任意识。要对地质灾害评估认为可能引发或遭受危害的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按照规定从重处罚,从严追究责任,严防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对因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不到场、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石楼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名单
石楼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名单
组 长:张海云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张 琳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宁文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建宏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田建军 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刘保荣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张小军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郑世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马晋军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王永军 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巩彦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副局长
解利国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
孟玉明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小军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志强 吕梁生态环境局石楼县分局局长
张伊林 县气象局局长
孙大勇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夏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梁军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剑峰 县公路段段长
李储鑫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杜朋和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王天翔 县电力公司经理
贾亚斌 县联通公司经理
赵 晋 县电信公司经理
杨 乐 县移动公司经理
曹六则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曹六则兼任,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政策咨询: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73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