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10号)精神,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推进宅基地登记成果整合汇交和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有序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探索推进集体林权确权登记,确保农村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按要求如期完成,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楼县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进展及实施方案制定。现将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及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海云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县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张 琳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任小军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 伟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保荣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刘夏安 县财政局副局长
任 烨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金泉 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
张冬春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科级干部
曹六则 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琳同志兼任,张冬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镇)长任副组长、各村委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各乡镇领导小组人员及联系方式及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 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73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