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楼县村(社区)议事协商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吕梁市民政局、中共吕梁市纪委机关等8部门《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指导意见》(吕民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石楼县村(社区)议事协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负责、各类议事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机制,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石楼县民政局 5725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