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做好气象灾害防御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石楼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做好气象灾害防御与处置工作,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 《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西省抗旱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暴雨、降雪、寒潮、道路结冰、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霜冻、雾、霾、雷电、冰雹等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洪涝、干旱、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部门联动、协调有序。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气象灾害实行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成立气象灾害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我县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工作副主任
县气象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宣传部、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人武部、融媒体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应急救援大队、吕梁银保监分局石楼监管组、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乡镇、各社区居委会等其他单位分管副职。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县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表1。
2.2 应急工作组
县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现场抢险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新闻报道组、专家咨询组。各应急工作组组成及具体职责见附表2。
2.3 现场指挥部
根据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指挥部指挥长担任,全面负责灾害现场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副指挥长由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和事发地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协助指挥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现场指挥部分配的工作任务。
2.4 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制度
县人民政府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制度。气象局负责联络员的日常联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通报气象灾害应急服务工作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的需求,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充实到专家咨询组,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各成员单位如有人员变动,及时将相关信息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
3 应急响应
3.1 监测预警
县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和预测评估工作,其所属气象台(站)具体承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灾害收集等任务。获取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最新信息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对可能达到一级、二级预警级别的,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应及时报告县指挥部,由县指挥部统一协调,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气象灾害预警和防御指南,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3.2 信息报告
预报有重大气象灾害或已监测到重大气象灾害并将持续的,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同时以短信、传真等方式向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等启动部门内应急响应,密切监测重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其它灾害信息,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事发地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核实上报灾害信息。
3.3 分析研判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情况,收集汇总上下游区域气象实况、预报预警信息和监测预警组灾害监测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气象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并报县指挥部。县指挥部根据建议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
3.4 分级响应
县级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暴雨、暴雪、强对流、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霜冻、大雾等10种类别,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响应标准见附表3。发生或可能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按照标准较高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
3.4.1 Ⅳ级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命令经县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由副指挥长(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启动。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主持召开有关单位会商会议,提出应急防御工作意见,并告知事发地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并报告县指挥部。
3.4.2 Ⅲ级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命令经县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由副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气象局局长)签署启动。
副指挥长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商会议,提出应急防御工作意见,并告知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县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应急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经县指挥部和吕梁市气象局同意后,通知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3.4.3 Ⅱ级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启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会商会议,确定防范重点、目标和对策建议,部署气象灾害防御抢险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组,参与应急响应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两次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经县指挥部和吕梁市气象局同意后,通知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3.4.4 Ⅰ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启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商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确定防范重点、目标和对策建议,部署气象灾害防御抢险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组,在现场开展应急工作。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开展防御救灾工作。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技术和人力、物力支援。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两次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告县指挥部、县委、县政府和吕梁市气象局,并通知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3.5 应急值守
启动应急响应后,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并及时向省、吕梁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启动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后,各单位在24小时值班基础上实行领导带班。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值班室设在县气象局。
3.6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Ⅱ级及以上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时,县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或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现场处置工作。
3.7 信息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负责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对外发布。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的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收集分析舆情,做好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3.8 响应终止
根据监测预报,经专家评估,气象灾害减弱或得到有效处置后,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解除应急响应建议,县指挥部同意后,解除应急响应,并向成员单位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做好后续工作,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善后工作。
4 后期处置
4.1 调查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指挥部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核实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并上报。
4.2 善后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县指挥部指导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4.3 总结报告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对在应急响应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5 保障措施
县级气象部门负责制定全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总体规划,开展各类重大气象灾害的风险普查和评估分析,提高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能力。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应组织开展重大气象灾害普查,结合气象灾害发生规律、特点、分布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科学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
6 附则
6.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暴雨:是指24小时内累积降雨量达50毫米的天气现象。
暴雪:是指雪花、冰晶、冰粒等固体降落到地面,且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的天气现象。
强对流:是指发生突然、天气剧烈、破坏力大,常伴有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雨等强烈对流性的灾害性天气。
寒潮:是指来自高纬地区的寒冷空气向中纬度地区侵袭,造成沿途地区大范围剧烈降温、大风和雨雪,且降温达到一定标准的天气现象。
大风:是指阵风风力大于17米/秒的天气现象。
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卷入空中,使空气特别浑浊,水平能见度低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
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
霜冻:是指地面最低温度降到0℃或以下的天气现象。
大雾:是指地面层空气中悬浮的大量水滴或冰晶微粒的结合体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6.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6.3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 附件:
1. 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2. 石楼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3. 石楼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标准
4. 石楼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附件1
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机构 | 职责 |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 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吕梁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气象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气象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气象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 承担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气象灾害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气象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推进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气象灾害信息,指导乡镇(街道)气象灾害应对等工作。 |
宣传部 | 根据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气象灾害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
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 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物资储备调运相关工作。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县场运行监测,完成支援灾区的生活必需品准备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医药储备应急调拨。参与协调受灾地区电、油、气保障工作。负责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工作,负责恢复损坏的通信设施。 |
教体局 | 负责指导学校对学生进行气象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监督、检查本系统学校防汛、防风、防雷电等安全措施,必要时组织实施避险疏散方案。 |
公安局 | 负责气象灾害期间灾区的治安维护,对灾区及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协助做好重大气象灾害应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涉及的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审批工作。 |
财政局 | 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积极筹措气象灾害应急资金,会同气象局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及时向县指挥部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开展群测群防,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向县指挥部反馈林场火情,根据火点监测和火险气象条件等,加强对高火险地区和其他灾害性天气对林业生产生活影响的监控。 |
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 | 及时向县指挥部提供和交换环境监测等信息;根据气象条件引发重污染情况,及时组织应急处置。 |
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及时向县指挥部提供城县内涝监测等信息;负责做好房屋建筑和县政基础设施工程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的检查和落实工作;做好受灾房屋和县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损害程度评估;负责监督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工作 。及时向县指挥部提供交通受气象灾害影响情况;负责组织抢修损毁的公路交通设施,确保公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 | 及时向县指挥部提供农牧生产受影响情况,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负责水情和工情监测,及时向县指挥部提供水文信息;负责对水力工程设施等进行监控和管理。 |
文旅局 | 指导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确气象灾害防御重点;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事发地游客的紧急疏散和避险工作。 |
卫健局 | 负责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发生地或影响区域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风险沟通等紧急医学救援及保障工作;根据指令和需求,协调调动县及周边县(县、区)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 |
应急局 | 负责指导各部门应对气象灾害等突发事件及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紧急调拨救灾物资;负责组织督促气象灾害影响区域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 |
气象局 | 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为县指挥部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组织气象灾害监测、影响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
吕梁银保监分局石楼监管组 | 负责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
武警石楼中队 | 负责调集队伍参加抢险救灾;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
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队伍参加以搜救人员为主的抢险救援工作。 |
电力公司 | 负责损毁供电设备的修复,确保灾区正常用电。 |
融媒体中心 | 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按规定及时发布有关气象灾害信息及救灾情况。 |
移动、联通、电信公司 | 负责组织人员对灾区的通信设施进行维护和抢修,迅速恢复受损的设施,架设临时通信设备,保证救灾通信畅通。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居委会等其他单位 | 负责在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依据《预案》制定完善各自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合相关救援部门、单位迅速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救援工作。 |
附件2
石楼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应急工作组 | 组长单位 | 成员单位 | 主要职责 |
综合协调组 | 县气象局 | 县委宣传部、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公安局、应急局 | 负责应急处置等应急综合协调工作 |
监测预警组 | 县气象局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应急局 | 负责暴雨(雪)、干旱等灾害性天气、山洪及地质灾害、城县内涝、森林火险等次生灾害的监测、预报和 预警工作。 |
现场抢险组 | 县应急局 | 县教体局、公安局、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文旅局、武警石楼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救援大队 | 负责气象灾害事件中人员搜救、隐患消除、公路通行能力恢复和灾害破坏程度鉴定等工作 |
医学救援组 | 县卫健局 |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 负责整合、调派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装备、医药物资等赴灾区开展气象灾害伤病员 现场急救、转运、院内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为救援人员和灾区群众提供医疗卫生保障服务 |
安全保卫组 | 县公安局 | 武警石楼中队 | 负责气象灾害事发地安全警戒,疏散、转移安置人员,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
后勤保卫组 | 县应急局 |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公安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气象局、吕梁银保监分局石楼监管组 | 负责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电力保障、通信保障、资金保障、救灾物资储备、灾民 救助、善后处理等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与上 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
调查监测组 | 县气象局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应急局 | 负责对事发地气象条件及灾害进行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为气象灾害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
新闻报道组 | 县委宣传部 | 县融媒体中心 | 根据省指挥部提供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 好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
专家咨询组 | 县气象局 | 气象、水文、农业、林业、地质、环境、 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家 | 按照省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灾情和发展趋势,为县指挥部提供抢险救灾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科学指导应急救灾工作 |
附件3
石楼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标准
种类 等级 | I级 | II级 | III级 | IV级 |
暴雨 | 过去24小时已有2个以上乡镇日降雨量≥150毫米,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 | 预计未来24小时有2个以上乡镇出现≥100毫米降雨;或已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150毫米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 | 预计未来24小时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100毫米降雨;或者过去24小时已有3个以上乡镇出现≥50毫米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 | 预计未来24小时有2个以上乡镇出现≥50毫米降雨;或者已有2个以上乡镇出现≥50毫米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降雨仍将持续。 |
暴雪 | 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30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 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20毫米降雪;或者已有出现≥15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 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15毫米降雪;或者已出现≥10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 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10毫米降雪;或者已出现≥8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
强对流 | 无此级别 | 无此级别 | 未来12小时内4个及以上乡镇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1)5毫米以上的冰雹;(2)1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20毫米;(3)雷电活动并伴有17米/秒及以上的雷暴大风。 | 未来24小时内2个及以上乡镇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1)3毫米以上的冰雹;(2)1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20毫米;(3)雷电活动并伴有17米/秒及以上的雷暴大风。 |
寒潮 | 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20℃以上并伴有6级以上大风。 | 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并伴有6级以上大风。 | 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 | 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0℃以上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 |
大风 | 无此级别 | 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出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大风天气。 | 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出现平均风力达6-7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大风天气。 | 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出现平均风力达5-6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大风天气。 |
沙尘暴 | 无此级别 | 无此级别 | 预计未来12小时全县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沙尘暴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 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沙尘暴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
高温 | 无此级别 | 无此级别 | 过去48小时2个以上乡镇已出现最高气温≥37℃,且有1个乡镇出现最高气温≥40℃,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持续出现37℃以上高温天气。 | 过去48小时3个以上乡镇已出现最高气温≥37℃,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持续出现37℃以上高温天气。 |
干旱 | 5个以上乡镇已达到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 3个以上乡镇已达到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 5个以上乡镇已达到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 3个以上乡镇已达到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
霜冻(包括秋季初霜冻和春季终霜冻) | 无此级别 | 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5℃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 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3℃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 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
大雾 | 无此级别 | 无此级别 | 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 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
附件4
政策咨询:石楼县气象局 572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