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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楼县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2-03-14 09: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楼县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关于印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的函》(建办城函〔2021〕208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城2021〕90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函〔2021〕52号)文件精神,保证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推动城市现代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切实做好我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制定普查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加快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补齐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短板,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普查范围

石楼县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主次干路、支路等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其他公共区域。

)工作目标

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县城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摸清底数,掌握存在的隐患风险点并限期消除,要依托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2024年底前,县依托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基本实现全覆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各项工作。

)工作机制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扎实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度推动为抓手,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强化考评,保证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职责分工

石楼县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会同住建、自然资源、财政、能源、融媒体、通信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我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住建局:负责本级范围内地下车库及其附属设施普查工作,以及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普查,查找并及时消除隐患风险点;配合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将相关普查数据信息接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自然资源局:负责本级范围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等资料的整理、收集、汇总。

发展和改革负责水热等公用事业价格制定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做好本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的资金保障工作。

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县范围内城市地下管线(供水、排水、供热、燃气)、地下道路(通道)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查找并及时消除隐患风险点,并对天然气长输管道附属设施普查,负责做好地下雨污河流管网及相关排污设施的普查,指导各相关部门和权属单位开展普查工作并将设施信息接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融媒体中心、通信、电力等单位(企业):负责做好其所属的广播电视、通信、电力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查找并及时消除隐患风险点;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将相关普查数据信息接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同时县电力公司负责本级范围内电力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督促查找并及时消除隐患风险点

其他部门:其他涉及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部门,负责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实施步骤

20226月底前,各有关单位制定印发本部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并报县委、县政府备案方案要明确基本情况、总体目标、工作要求、牵头部门及各部门职责、实施计划、经费预算、应用模式及其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要建立政府为主体、市政设施行政管理部门和权属单位共同参与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工作协调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依托前期既有普查成果,全面查清城市范围内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现状,获取准确的设施种类、构成、规模等基础数据,结合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2022年12月底前,全县地下基础设施各权属单位, 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完成所属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既有电子资料、纸质资料及相关属性数据的整理、审核、既有成果评估等工作; 并汇交到本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2023年8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基本完成本级本部门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获取设施基础数据;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设施权属单位同步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依托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基本完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验收、检查工作,编制完成验收报告(包括普查概述、普查成果、系统建设成果、效益评价等);完成普查项目归档和成果归档工作。

2023年12月底前,第三方机构将全县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移交本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2024年12月底前,全县基本实现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

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行业多,各级各部门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各权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普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细化普查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普查工作专班,专人负责、高效推进设施普查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制度,规范设施普查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现代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强化协调联动积极与市直部门对接,及时获取上级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进行指导和支持;加强经验推广,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住建、发改、财政、能源、融媒体中心、通信等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及时研判、及时解决,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短板,提出改进措施,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普查、排查、信息化等方面引进专业化服务。

(三)加大资金支持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和保障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拓展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各级补助资金,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和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四)开展考核评估我县将结合城市体检,组织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评估,找准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短板,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工作组将对该项工作考核,对组织不力、推进缓慢的城市进行专项督导,对不能按时完成相关任务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

(五)强化安全保密。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普查涉及作业环境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保障任务,生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安全教育和规范操作培训,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普查工作过程中和普查结束后,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管理规定,强化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意识,认真保管各类普查资料,严格履行涉密成果领用手续,加强过程数据和最终成果的保密管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普查承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测绘地理信息资质、保密措施、涉密数据处理人员和软硬件设备。

(六) 加大宣传引导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积极推广可借鉴案例,推介可复制经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加快工作推进,同时要畅通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报告渠道,完善工作流程,鼓励群众举报危害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图解:关于印发《石楼县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石楼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5722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