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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楼县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 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1-12-19 16:55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石楼县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

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

现将石楼县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

20211219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12月15日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违法盗采煤炭资源引发透水事故的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精神,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把打击私挖盗采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坚决杜绝私挖盗采死灰复燃,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打击私挖盗采高压态势,确保我不发生因非法违法采矿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确保明年“两节”“两会”及北京冬奥会等重要活动期间全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坚持边摸排、边打击、边整改,在巡查摸排的基础上,重点对以下六类行为予以打击:

(一)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三)严厉打击利用洗煤厂、焦化厂、养殖场、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对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偏远偏僻存在露头煤地区、过去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买卖、运输、储存、提供、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用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六)严厉打击“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领域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自2021年12月19日开始,为期一个月。

(一)隐患排查阶段(2021年12月19—2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时间和力量,组织对各自行政区域内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不漏一村、一沟、一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盲点。一是对国家、省转发的信访举报和媒体舆情曝光的线索全面核查;对历史上易发、频发的重点村庄要加大突击检查频次。要对排查摸底的情况梳理,登记造册,分类建立非法勘察开采、有证矿山违法开采的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为集中整治工作奠定基础。各乡(镇)的排查摸底台账必须经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同时,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非法采矿线索的举报方式,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件核实,发动和鼓励社会公众监督举报非法违法采矿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30—2022年1月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立即组织整改,要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决做到整改“三个到位”:对非法采矿行为查处到位,非法坑口取缔到位,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对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无证开采予以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和其他证照。对以各种名义擅自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无论以什么名义、无论由哪个部门或哪级政府以什么形式批准,其采矿行为均不合法,坚决依法查处和取缔。对已经关闭或取缔的矿井(坑点),要重新进行“回头看”,不符合要求的彻底炸毁,严防擅自打开关闭矿井盗采资源、偷盗设备等行为;对应予关闭的矿井,要严格按照标准实施关闭,落实包矿监管责任,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月1020日)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坚决做到该取缔的要彻底取缔,该停工停产的必须停工停产,该处罚的必须处罚到位,该问责追责的必须问责追责。同时研究建立健全多部门联防联动长效长治工作机制,实现打防管控一体化、常态化。

四、职责分工

这次专项行动,以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查自纠为主,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一)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的主要负责人是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第一发现人和第一报告人,负责本辖区内非法违法采矿的排查巡查和监管,组织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发动群众举报,严密监控本区内各类非法采矿行为。发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本辖区内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的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开展排查摸底和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整改查处和关闭取缔。

(三)自然资源部门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组织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对造成的矿产资源破坏进行勘测、鉴定,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采矿坑口,政府严格按照“六条标准”进行取缔,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四)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火工品的监管,严肃查处买卖、运输、储存、提供、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用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防为非法采矿提供火工品。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同时要严密排查“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领域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五)应急、煤监、能源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把各类违规开采行为作为重大安全隐患认真排查,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改正并报自然资源部门进行查处。

(六)生态环境部门要对非法违法采矿破坏环境的情况进行排查,对非法违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依法进行查处。

(七)市场监管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超出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通报相关部门。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非法违法采矿用工行为进行查处。对从事非法违法采矿的务工人员,及时通报所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遣散。

(九)电力部门要加强供电监管,严禁为非法违法采矿企业供电

(十)矿山企业对本矿区范围的资源有保护和监管责任。发现本矿区范围内存在无证勘查,私挖盗采等违法行为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发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甚至为非法违法采矿提供图纸资料、技术服务、生产条件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狠抓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主责,行业部门要负起监管责任,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组织领导,把专项行动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从源头上消除隐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煤监、能源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日常巡查、联合执法、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对非法盗采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把非法采矿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于涉嫌犯罪的违法当事人、实际控制人,要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绝不让非法获利者逍遥法外

)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健全完善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做到 “四定”(定人员、定区域、定时段、定责任)和“四早”(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督促矿山企业、村委真正担负起发现和管理责任来,积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任务到矿、责任到人”的监管责任体系。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运用和发挥科技智能手段,加快推进全自然资源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建立起“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全方位、全天候立体监管格局,切实维护全矿产资源开发良好秩序。

)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实效

政府将成立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和突查暗访的方式,对重点乡镇、重点区域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落实监管职责不力、工作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不姑息。

附件:石楼县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组织机构

石楼县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

专项行动组织机构

  长:郭登文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白玉生   县政府办主任

          张 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平儿   应急管理局局长

          解利国   县水利局局长

         张元永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局长

  员:张石明   县能源局局长

          刘林生   县人社局局长

          马晋军   市监局局长

          梁军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贾永红   应急减灾中心主任

          王天翔   电力公司经理

          曹六则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各乡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曹六则兼任

图解:关于印发《石楼县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