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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楼宾馆退出事业单位序列转企改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1-12-07 05: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楼宾馆退出事业单位序列转企改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宾馆退出事业单位序列转企改制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化市县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编20206号)中共吕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字2020144号)及石楼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楼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石楼宾馆转企改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围绕转型创新发展,着力解决政企不分、事企不分以及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更好的适应市场竞争发展的需要,石楼宾馆由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为国有企业,并妥善安置各类人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推动企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基本原则

1)坚持政企分开、事企分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公益事业发展,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

2)坚持激发活力,规范监管。赋予转制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和创造力,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效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安置人员,保障干部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4)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推进。根据改革路径方式,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把握时机节奏,分类型有步骤推进,确保改革平稳有序。

5)坚持市场运行、企业管理。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国有资产保值责任,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完善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力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升企业发展活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6)坚持党的领导、有序衔接。把党的领导贯穿企业管理、经营、运行、考核、评价等工作全过程,持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按规定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常态化开展党组织活动,确保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工作有序有效衔接。

二、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石楼县石楼宾馆成立于19876月,原名石楼县招待所,占地面积5660平方米,主要建筑有客房主楼和餐厅,建筑面积3420平方米,20027月更名为石楼宾馆,内设餐饮部、客房部、财务部、办公室后勤部。

2.人员编制及机构情况

石楼宾馆现有职工52人,其中正式职工39人,退休职工13遗属补助4人5名管理岗位,经理1人,经理2名,工会负责人1办公室主任1名

3.主要工作职责

石楼宾馆的业务范围和主要职责是做好县委、县政府会务、公务接待等服务。

4.资产及财务状况

以清产核资结果为准。

三、改革方式   

1、总体改革方式。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规定,确定改革方式为转企改制,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一切资产、债权、债务由石楼宾馆承接

2、企业设置。石楼宾馆改制为国有企业,列入县管企业,设立时登记的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和实物出资的方式完成。在完成资产清查后,资本金由县财政依法核定,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四、资产处置

1、石楼宾馆土地、建筑、债权债务、设施设备等全部资产纳入转企改制范围,在宾馆对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和查实的基础上,由政府牵头在财政部门的监督下,聘请专门机构对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将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债权债务由转企改制后的企业承接。

2、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基准日暂定为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批准后的一个会计月内完成。

五、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险衔接

严格执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953号)和吕梁市人社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的指导意见》(吕人社发2019123号)等文件精神,做好转企改制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险衔接工作。

(一)安置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参与改革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有关政策,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坚持稳妥有序。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国家、单位和职工的利益关系及承受能力,确保改革平稳过渡。

坚持依法依规。人员安置政策、方法、程序要公开、透明,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用好政策,立足发展,解放思想、规范操作,结果职工认可,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安置范围

石楼宾馆现有的39名在编人员。

(三)安置办法

转企改制人员安置按照省、市改革有关精神和配套政策、规定办理。原则上应继续聘用宾馆工作人员,并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过渡衔接工作。人员安置具体制定《石楼宾馆转企改制职工安置办法》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政府对此次改革负总责,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此次改革工作。为此,特成立改革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张鹏耀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  县委副书记

        张帅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杨保荣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员:刘林生  县人社局局长

        邢永红  县委编办主任

        吴良鹏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宁江鹏  石楼宾馆负责人

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改制工作,处理改制过程中的问题,负责推进改制方案的实施,分步推进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吴良鹏担任。

2、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改革的各项政策,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严格财务管理,严禁突击花钱,严禁转移、侵吞、挤占国有资产,严禁随意处置国有资产。

3、确保平稳有序。各部门在改革过程中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和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加强统筹协调,把握改革节奏,加强调查研究,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在实施改革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方权益,特别是涉及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坚持问题导向,充分预估和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要及时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确保改革任务按照规定时限如期完成。

附件:石楼宾馆转企改制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附件:

石楼宾馆转企改制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为推动我事业单位改革,保障转企改制人员的切身利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7号)和吕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字2020144号)及石楼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楼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石楼宾馆转企改制人员安置问题结合宾馆实际改制人员分流安置提出如下办法。一、人员安置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人员分流安置政策,仅适用于本次石楼宾馆改革中涉及到的人员石楼宾馆现有在册职工52人,其中在职职工39人,退休职工13人

二、人员安置原则

石楼宾馆转企改制中的人员安置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稳妥有序、分类安置的原则,按照转企改制不同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做到过程公开透明、方法民主科学、结果职工认可,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三、人员分流安置方式

人员分流基本安置方式:

石楼宾馆转企改制人员安置按照省、市改革有关精神和配套政策、规定办理。多渠道、多方式开展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1、石楼宾馆转企改制继续留用原单位人员

石楼宾馆转制为企业,原则上继续留用原单位工作人员。单位转制自完成企业法人注册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留用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转制后的人员在宾馆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2、转制前已退休人员

宾馆转制前已退休人员仍留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退休金及其它等费用(取暖费、遗属补助)的待遇发放和调整按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执行,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3、提前退休人员

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本人出具书面申请经本人签字宾馆同意,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核准后可以提前离岗。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由转制后的企业发放。

4、协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

工龄未满15年的,经协商一致,凡自愿辞去工作且自谋职业者经批准后养老保险按照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缴满15年,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一次性经济补偿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助一个月的本人月工资,本办法规定的本人月工资,按本人辞职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计算。

凡辞职后自谋职业人员自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国有企业人员下岗再就业扶持政策。

5、辞退石楼宾馆转企过程中拒绝转入企业的人员,办理辞退手续,并按《辞职辞退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发放辞退费。

四、宾馆留用人员分流方式

宾馆留用人员分流安置方式1:

由于宾馆诸多原因暂时不具备经营条件,继续留用人员在基本安置方式的基础上,由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拓展就业岗位,培训转岗等方式,将留用人员安置到机关后勤服务中其它适合的岗位

宾馆留用人员分流安置方式2:

石楼高中封闭后,将面临两千多学生及教职工的就餐问题,宾馆有多年的餐饮经验,可由宾馆负责石楼高中的餐厅运营。在石楼高中餐厅建设阶段,就学校餐厅如何运营,宾馆通过外派留用人员,对省内大专院校餐厅进行专门考察学习,把先进的管理经验引入高中餐厅的运营中。为广大师生提供物美价廉、健康可口的饭菜。这样即保证了石楼高中餐厅的运营难题,又顺利安置了石楼宾馆的留用职工。

、社会保险衔接

(一)宾馆转为企业后,按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和比例、个人账户等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制为企业后,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

(二)宾馆转为企业后退休人员原退休费待遇不变,其基本养老金由养老保险机构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退休费发放,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照事业单位的办法执行。

离岗期间企业和个人按照事业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事业单位的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事业单位的办法执行,提前离岗人员继续按规定参加其他社会保险。

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不含提前离岗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企业的办法执行。在转制后5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按晋政发〔2006〕32号文件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如低于按原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其差额部分采取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所需费用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补贴基数为单位转制时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标准与本人按事业单位退休办法计算的养老金的差额,补贴基数一次核定后不再变动。在5年过渡期内退休的,按对应年度分别发给补贴基数的90%、70%、50%、30%、1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该项补贴。

)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可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凡按规定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其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人员分流安置经费宾馆改革期间所发生的人员分流安置经费(包括经济补偿金、辞退费、改革过度期间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费)转企单位的人员分流费用由转企单位负责,单位难以承担的,由县财政部门帮助解决。经测算改革分流安置费用需360余万元。)

图解:关于《石楼宾馆退出事业单位 序列转企改制工作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