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楼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楼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石楼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保障我县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编制依据
(一)按照需求指导供应的原则,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布局。
(二)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为依据,着力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
(三)积极适应“拉动内需、保增长”的调控要求,全力满足重大项目建设需要。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1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6.4292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1008公顷,工业用地0.7035公顷,住宅用地4.8592公顷(其中:棚户区用地4.859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7657公顷。
三、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的,由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协调决策机构集体研究确定后,报原批准机构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具体地块,包括列入当年供应的正式项目和30%面积的后备项目两部分,实行适度弹性、滚动管理。
(二)完善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重大项目用地落实。
健全完善对各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机制,适时掌握各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到提前有准备,促进项目落实建设。
(三)实行出让合同网上填报,强化供地监管。
全县土地供应数据全部纳入监测监管系统,通过实行土地出让合同统一填报、统一审核,对全县土地供应情况进行掌握和监控,确保全县土地市场秩序良好发展。
抄送: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