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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楼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1-05-25 00:00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楼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单位: 

  现将石楼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 

   2021525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晋政办发202131和《吕梁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吕政办发202124)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373处,其中崩塌317处、滑坡54处、泥石流1处及地面沉降1处,共威胁人员2347人,威胁财产3100万元。我县全境均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威胁重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有灵泉镇、罗村镇、小蒜镇、和合乡,其他乡镇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低易发区。 

  (二)全气候趋势预测情况 

  2021年春季降水量在 54-83mm之间,与历年同期比较,偏1-2成。预计夏季降水量在240-370mm之间,与年同期比较,偏多1-2成秋季降水量在88-140mm之间,与年同期比较,偏多1-2成,局部地区偏1-2成。 

  (三)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情况 

  人类工程活动易引发地质灾害,需高度重视,加强防范。在国家继续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环境下,矿山建设及开采活动依旧强烈。尤其是灵泉镇、罗村镇等经济发展较快或地质环境条件较差的乡镇,在沟谷中大量切坡、填沟造地的活动仍会增加,防治难度进一步加大。 

  2021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范围涉及石楼县全境,全县地貌类型为黄土丘陵,在修路、采矿、建房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下,形成了大量的崩塌、滑坡,灵泉镇是近年来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最为发育、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多的区域,也是2021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的重中之重。该区域防治重点是城区“八条沟渠”(中学渠、兰家沟渠、双脖子沟、高家沟、王家沟、咪脑沟、东风区、井子沟)和人员居住密集区、厂矿、340道及其他乡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隐患点及高陡边坡。汛期前后要进行反复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撤离人员,坚决防范群死群伤地质灾害发生。 

  、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科学部署防治工作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制定年度防治方案。要结合降水趋势、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等情况,定期及时组织趋势会商,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周密部署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切实抓住重点环节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两个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好冻融期和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并加强督促检查,压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技术负责人责任。自然资源部门在汛期对各乡镇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加强预警预报。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做好协作联动,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测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并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和影响范围,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精准度。 

  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值守值班制度,补充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出动、巡查排查和监测防范车辆。在强降雨期间,(镇)政府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进行驻点值守,强化临灾处置能力。在汛期“七下八上”重点时段,自然资源部门要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专业技术支撑单位驻进村,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技术服务。 

  (三)全面做好群测群防 

  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为保持监测人员的长期稳定和工作积极性,各乡(镇)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在一线的村干部和骨干群众适当发放工作补助,为隐患点配备基本的监测预警设备,加大基层监测人员的科技监测能力培训和技能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队伍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要及时补充更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数据,制定防灾预案和监测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地勘单位对口服务的形式,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与机制。 

  (四)强化高陡边坡隐患排查 

  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门排查队伍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排查黄土区、旅游区、交通干线、工矿施工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城中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始终把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作为排查的重点,坚决做到全覆盖、全方位、不留死角,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同时,要把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密切关注高陡边坡附近建筑物、街区排水系统情况,防止将用水直接排入地下及边坡中。对高陡边坡下已经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原有住房必须全部拆除,防止“回流”和临时使用。对于切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治理或针对性的排危除险,切实消除隐患威胁。 

  乡镇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98号)要求,对纳入工程治理及避让搬迁的高陡边坡隐患,要落实资金,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专人监督、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治理到位、绩效到位;对纳入专业监测的隐患点,要加快建立级监测预警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制度,严格落实监测监控措施,发现情况变化要及时预警、快速响应,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 

  (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力度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制作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等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在县级电视台播放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片,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深入隐患点向群众宣传,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频率,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0・13”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等时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口号,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 

  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及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大力开展应急演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熟知避灾地点,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地质灾害高易发的乡(镇)政府要在汛期组织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不断提高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响应、抢险救援和后勤保障能力。 

  (六)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作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突出“灾害何时发生”这一课题,试点开展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隐患识别与遥感监测;建成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21;完善、推广群测群防监测及专业监测预警App 

  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各人民政府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对无法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加快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落实配套资金,明确时间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千方百计推进工程建设,确保2021年320户搬迁任务全面开工并竣工,已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旧房必须全部拆除,坚决防止人员回流。要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结合起来,并强化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搬迁户信息管理,及时健全完善搬迁工作资料,确保资料合规、齐全、真实。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要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要及早对全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严格责任分工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乡(镇)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做好相关领域的防治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大经费投入 

  各乡镇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调查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装备。要逐步解决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人员少、防治能力不强、技术装备差、业务基础薄弱等问题,不断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25日印发      

【图解】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石楼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