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吕梁市司法局转发山西省司法厅<关于
印发<山西省省直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
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司法局转发《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直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75号)精神,深刻认识到行政裁决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今年开展行政裁决事项梳理的基础上,参照《山西省省直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内容和格式,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规定,梳理制定《石楼县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清单要求做到行政裁决事项不遗不漏,设定依据充分,条文内容完整,实施主体法定,行使层级准确。各单位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自行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基本清单纸质版、公布网址链接务于2020年2月10前加盖公章后报县司法局,电子版同步发送到县司法局邮箱。
联系人:武丽
附件:1、吕梁市司法局转发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直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
2、石楼县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