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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楼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 工作安排的通知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0-08-05 00:00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楼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楼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切实解决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我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做好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全力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阻击战行动。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继续支持和推动我县食用农产品的种养加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粮油肉蛋奶充足供应。支持食品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抓好惠企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严格落实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各项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和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条文。扎实推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有效落实。(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依托现有资源加强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深学习、广调研、大培训”活动,提高检查人员专业技能。完善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抓好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突出食品安全首要职责,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科学划定食品安全网格,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县、乡全部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划定,切实解决监督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强化食品安全专业侦查力量建设,不断提升打击效能。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简化准入审批流程,推进实现“一网通办”和许可证照电子化应用。对低风险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告知承诺”,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 

4.防范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机关食堂、小区内部、等食品安全管理。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严防野生动物作为食材流入餐桌。(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的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进一步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情报会商等工作,畅通涉案物证检验认定渠道,做好涉案物证保管处置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格监管猪肉及其肉制品,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贩私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昆仑2020”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做好涉嫌犯罪刑事追究和移送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 

1.深化“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执行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有关规定。强化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承储企业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推动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加入“中国好粮油”行动。(县发改局负责) 

2.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宣传行动。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食品相关产品等风险监测,系统开展食品中主要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积极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风险研判,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提供技术支持。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宣传行动,普及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县卫健局、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产品,按照国家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的目标要求,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采取多种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推动完成受污染耕地治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进一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4.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全面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县教科局、县市监局、县卫健局、县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大力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全面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加强种养加环节,非法添加和超剂量添加禁用物质,农药兽药等专项整治,确保我县特色农产品和功能食品质量安全。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规范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落实自办宴席和服务队伍登记管理。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县市监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规范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生产经营工具、设备等管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倡导科学健康饮食和家庭饮食安全操作规范。(县卫健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行为,重点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虚假广告、非法添加、诈骗和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针对老年人识骗、防骗的宣传活动。加大保健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规范保健食品标识和警示用语标注,加强标签、说明书管理,实现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全覆盖。(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全面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双安双创”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心工程,摆到突出位置,为创建提供有力地组织保障、人力保障、财力保障和政策保障。相关部门要把“双安双创”作为抓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总载体和主抓手,主动作为,有效履职,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县食安办、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重点区域、企业、品种抽检监测力度,提高抽检效能。财政应将抽检经费全盘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配齐执法力量和装备,确保食品抽检工作顺利完成。相关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积极作为,确保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至少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 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治蔬菜、瓜果、肉、蛋类等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问题。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法定义务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仓储体系建设,保障生鲜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推进食品安全云服务平台建设,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提供信息支撑。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重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建立重点食品追溯协作平台,发挥“智慧监管”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管控能力。(县工信局、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鼓励支持树德、东瑞等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技术改造,提升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推动红枣、核桃、小杂粮等特色食品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带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大力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保障生鲜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提升活动,鼓励企业获得认证认可。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实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全覆盖。督促高风险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督促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大型肉制品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监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事故报告、新闻发布等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石楼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组织协调、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后勤保障等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用得上、管实效。(县市监局、县应急局、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加强信息公开和食品安全新闻宣传报道,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处置,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违法违规发布和销售假劣食品、农业投入品的网站,依法进行处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推动社会共治。(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县、乡镇两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厘清食品安全监管边界。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高效落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于2020年10月18日前向县食安委报告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下年度工作安排。各乡镇政府于10月18日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食品安全关乎生命,安全重于泰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指示精神,以“四个最严”的标准,全力抓好2020年度我县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压实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主动担当,严格履职。 

二是强化组织实施。 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三是落实协调配合。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会商机制,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印发 

关于印发《石楼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 工作安排》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