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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楼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的解读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0-07-06 11:04 来源:自然资源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于印发《石楼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关于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解释: 

  一、出文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 

  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18号) 

  4、《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吕自然资办发[2020]168号) 

  二、目标任务与工作意义 

  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引导村镇合理规划、规范建设和有效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以维护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合法财产权为出发点,积极探索构建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产权处置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县的农房登记制度,促进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由资产转变为资本,缓解生产经营中的资金困难,开创农村改革和发展新局面。具体如下: 

  1、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2、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3、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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