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处置特大森林火灾事故预案》和《山西省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办法》,以及市、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石楼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
目的: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安全,把森林草原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各相关职责单位应积极主动与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联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把准备工作做实做细,保证灾情发生时,发挥好各自的职责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