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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的自评报告 石政函〔2024〕4号

来源:石楼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更新时间:2024-01-18 10:45:00

吕梁市水利局:

根据《吕梁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吕水保函〔2023〕423号)要求,我县安排涉及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2023年度水土保持实施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2023年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规划》及吕梁市水土保持工作要求,2023年我县严格按照上级各级部门要求组织及落实实施《规划》,各级“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建设情况较好。

二、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吕梁市下达我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为90km²(13.5万亩),我县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0km²,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7.76万吨,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完成率100%。

(二)综合治理情况

全县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0km²,其中水利部门2023年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40Km²,其它水保重点项目治理面积3.24Km²;林业部门2023年生态保护和修复及退化林修复等工程治理面积26.66km²;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完成土地整治1.33km²;乡镇完成水保治理面积18.77km²。

(三)预防保护情况

2023年我县逐步开展预防保护工作宣传,计划明年开展预防保护项目,封育保护、生态修复等工作。全年下达编制方案通知书5份,督促审批2022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5个,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61.54612万元。

运用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认真开展图版对比,现场复核,及时掌握区域内水土保持扰动情况和掌握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情况,做到了事中事后全过程全覆盖及常态化监管,水保监督站今年完成1批次,共计27个疑似违法违规图斑的现场核查工作,共涉及生产建设项目8个,截至目前7个项目已整改完成,1个正在整改中。

(四)综合监管情况

为完成我市2023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任务指标,根据《吕梁市水利局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的通知》(吕水保函〔2021〕135号)精神,出台了石楼县水利局《关于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预防保护两方面任务,结台水土流失土壤侵蚀分区现状、部门的规划任务情况分解到各乡镇、重点部门,按照每年实际完成面积和规划完成面积的比率考核,考核结果按分值排名,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

(五)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情况

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系统,对我县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工作中问题认定、查处、整改提供依据,建立具体工作台账,工作方便快捷精准。依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和“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有效提升水土保持监管履职能力和项目信息化监管工作效能。全年共完成“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5个水土保持方案及所涉生产建设项目相关资料上报工作,   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违法违规项目上报。

(六)《规划》实施效果及保障情况

2023年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新增减少土壤流失量7.76万吨,水土保持措施增产粮食27.2万㎏,群众收入明显提高,增加收入54.4万元。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及市水利局下达的工作任务,我县及早确定了重点工作,并相继下达了任务、明确了目标,全面安排部署。各部门按照任务也落实了工程重点,并责任到人,确保了任务的完成。

三、《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我县今年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在实施《规划》过程中,存在地方各部门规划衔接工作难度较大,专业人才缺失。

四、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实的对策及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顶层设计规划,加强水土流失现代信息化手段监控措施,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的约束性,系统性、精确性。

附表:1.石楼县2023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总体情况表.docx

      2.石楼县2023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统计表.docx

      3.石楼县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土流失治理情况表.docx


咨询电话:石楼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572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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