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罗村镇卫生院
(石楼县医疗集团罗村镇卫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管理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农村疾病控制等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执行儿童计划免疫,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3.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本单位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公共卫生科、中医科等科室,实际床位12张。本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拨款全额事业编制十二人,实有在职人员十二人,退休人员六人。
2.本单位无下级决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40.88万元,支出总计421.5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7.71万元,减少12.28%,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业务量减少,使得事业收入比2020年有所减少;支出总计增加18.42万元,增加4.57%,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支出增加了单位养老金、单位医保及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40.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4万元,占比64.95%;事业收入97.89万元,占比28.72%;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21.59万元,占比6.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2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9万元,占比71.85%;项目支出118.67万元,占比28.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1.4万元,支出总计302.4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8.47万元,减少11.3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9.49万元,增加10.8%。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财政拨款收入比2020年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支出增加了单位养老金、单位医保及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74%。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9.49万元,增加10.8%。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支出增加了单位养老金、单位医保及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人员经费93.2万元,占比30.82%;日常公用经费209.25万元,占比69.18%。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302.45万元,占100%。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0.14万元,支出决算30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80.14万元,支出决算30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4%,用于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较2020年决算支出增加29.49万元,增加10.8%,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支出增加了单位养老金、单位医保及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公用经费90.5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2.21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04万元,水费0.02万元,邮电费0.66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专用材料费64.16万元,劳务费11.97万元,工会经费0.36万元;资本性支出8.3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1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2021年公务接待费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一样,与2020年支出数相比无变化。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国内公务接待0次,人数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总额是2791136.26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230700元,专用设备863512.03元,通用设备487366元,家具、用具、装具209558.23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居民的健康需求、实施健康干预措施的可行性及其效果等多种因素,选择和确定优先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努力做到把有限的资源应用于与居民健康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上,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及时预拨付项目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干预,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值。完成年度项目目标值;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从而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15.87万元,执行数为115.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概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同时,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其主要内容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等。
二是绩效目标: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及时预拨付项目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干预,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值。完成年度项目目标值;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从而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
2. 附件2:绩效目标自评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