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事项
1、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资料、统计台账情况;
3、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4、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5、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好统计监督情况。
二、检查范围
石楼县统计联网直报在库企业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五条—三十九条
四、检查频次和方式
通过“双随机”抽查选取被检查单位,通过联合抽查形式拟对被检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每年对被检查单位开展1次现场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高度重视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统筹协调执法人员,认真组织本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二)聚焦重点,规范程序。对照重点统计指标数据、重点任务,切实规范执法检查流程、案卷制作、案件处理等具体环节,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规范化水平。
(三)宽严相济、文明执法。按照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坚持处罚和教育并重原则,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石楼县统计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