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提高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结合我局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名称
县级养老服务机构2025年度行政检查
二、检查范围
县级养老服务机构
三、检查依据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检查内容及方式
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的方式,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级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检查,每年度进行1次,一般在当年7月至12月。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存在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现象、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等事项;
2.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配置情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操作人员是否会操作消防器材、是否24小时专人值班、是否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等事项;
3.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是否做到食品留样等事项;
4.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燃气设备是否按规定使用,燃气管路是否存在超期使用、软管是否存在老化等事项;
5.打击养老诈骗检查,重点检查打击养老诈骗宣传、排查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非法集资等事项;
6.服务合同使用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养老服务机构是否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合同,是否使用《山西省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执行原来入住合同期满后,是否更换新的合同文本等事项;
7.预收费行为检查,重点检查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存在预收费行为不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收取和使用预收费等事项。
8.收费行为检查,检查是否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
五、总结公示
县级养老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结果通过公示栏向社会公示。
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