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发[2008]1号
石楼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全县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接晋政办发电[2008]12号明传,2008年1月20日21时许,临汾市汾西蔚家岭村一私开矿挖煤窝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这起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引深全县私开滥挖“百日铲除”活动,确保不发生煤矿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罗村、龙交两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近期我省发生的几起重大、特大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增强抓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制订方案、调整部署、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把煤矿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人员,真正确保万无一失。
二、必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煤炭的通告》(晋政发电[2007]18号),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滥采煤炭资源“百日铲除”活动精神。将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煤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行务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非法采矿的私自采购储存和使用非法火工品的,要严格按照“六条标准”立即打击铲除,确保打严打死,严防死灰复燃。
三、加大煤矿整顿工作力度。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发电[2007]17号),认真组织开展煤矿整顿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私开矿滥挖行为坚决取缔打击;对原则河生产煤矿和赵家沟、麦塔、介板沟3个基建矿坚决按照“一停四不停”原则从2008年1月23日到2008年2月22日24时一律停产(停工)整顿。整顿验收后方可复产开工。
四、依法从快严肃查处。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严格查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事故的,非法、违法、违轨行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快查处进度,依法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五、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7]197号)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妥善协调处置节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事项。要继续坚持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加强跟踪督导,及时沟通协调,确保政令畅通。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事故信息,组织力量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煤矿 安全工作 通知
抄报:市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2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