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脱贫攻坚,打通我县交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县政府决定新建县城外环公路、计划开工高速公路,今年开始进行征地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的范围
县城外环公路征地拆迁范围:红线控制范围内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范围:贺家沟—土洞坡—三股水—罗村(该线路范围内地形地貌已通过无人机航拍存档)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通告下发之日起,不得在征地拆迁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实施搭建简易房,对房屋进行装潢等活动;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4、新建生产构筑物、附着物(含临时用房、蔬菜大棚等),新栽植树木、苗圃,新种植幼苗等;
5、任何单位不得为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影响征地拆迁的一切手续。
三、在通告下发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征地拆迁范围内进行的以上活动,一律不予认可和补偿。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搭建简易房,新建生产构筑物、附着物(含临时用房、蔬菜大棚等),新栽植树木、苗圃,无条件自行拆(清)除。
四、对不按通告规定执行,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清)除的,在征地拆迁工作开始后将无偿进行拆除。对依法拆(清)除进行阻挠的,将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8日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