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楼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
决战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石楼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石楼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
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吕梁市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确保我县屈产河流域、裴沟断面水质退出劣Ⅴ类,稳定达Ⅳ类水质目标,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计划。
一、决战目标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
2020年12月底前,黄河流域屈产河裴沟出境断面6月底前退出劣Ⅴ类水质。全年裴沟断面稳定达Ⅳ类。(详见附表)
(二)减排目标
完成省政府下达市政府涉及我县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比例约束性指标任务。
二、决战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吕梁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点从六方面抓好落实,取得实效。
(一)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运行。①从2020年6月1日起,石楼县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严格执行地表水V类标准,其他指标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排污情况自行监测;2020年5月底前全面完善石楼县污水处理厂保(提)温提效改造工作;2020年5月底前,完成石楼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2020年3月底前,完成石楼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双回路”供电改造;2020年3月底前,完成制定石楼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突发故障(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和保障措施,杜绝事故状态污水溢流直排河道;2020年4月底前,建成投运石楼县污水处理厂进水调节池;2020年6月底前,石楼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施“厂网一体”第三方特许经营管理模式。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张文元)
2、财政要将石楼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的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运行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责任人:杨保荣)
3、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2020年3月底前,完成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治,确保县城建成区无生活污水直排口。2020年6月底前,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5%以上。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成新建生活污水管网3公里,合流制管网2公里。2020年12月底前建成区合流制管网占排水管网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2020年12月底前,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空白区。建成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雨水收集口和雨水管道排放或倾倒人粪尿液、污水、污物、垃圾、危险废物等。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张文元)
4、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完成改造西河段生活污水管网。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责任人:张元永)
5、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2020年3月底前,石楼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溢流口完成封堵或设立闸阀,严禁非紧急状态下进水溢流口直排生活污水。从2020年3月底前,石楼县污水处理厂正常使用进出口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禁止采用任何手段规避在线监控,尤其是坚决杜绝出现标样水和纯水代替出水,挂桶采水行为,涉及犯罪的一定严厉制止;从2020年4月1日起,开展石楼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和水量考核。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张文元)
6、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2020年6月底前,全县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强化截污纳管,确保黄河流域屈产河段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张文元)
(二)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7、加强工业废水深度治理。2020年3月底前,全面排查涉水企业排水状况。工业废水排放口、清净水排口直接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其它指标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20年3月底前,所有涉水工业企业完成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储蓄水池,加强处理回用,工业雨水排口非汛期严格封堵。煤矿企业外排矿井水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逾期未完成的,将实施停产整治。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高风险项目。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责任人:张元永)
(三)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8、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2020年4月底前,完成投运石楼县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场,建设投运发酵池一座,有效处理金鸡项目及其它规模化养殖项目畜禽养殖粪污。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责任人:张元永)
9、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粪污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建设攻坚,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建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套脱水机和发酵池及尿液池),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自行处理配套建设收集池。到2020年12月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各乡镇负责辖区范围散养户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九乡镇党委政府,责任人:张瑞平、九乡镇党委负责人)
10、涉水的重点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统一在厂区最高处完成安装360〫在线视频监控,与县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联网,加强监督粪污排放问题,有效遏制畜禽粪污污染问题。资金采取县级配套,不足部分企业自筹解决(工业企业自筹,民生保障的畜禽养殖业财政配套)。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责任人:张元永)
12、全面治理农副产品加工废水。2020年3月底前,完成区域内农副加工废水排查整治,查清企业排水量、排水去向、污水处理情况,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2020年3月底前,所有农产品加工小作坊要规范建设污水收集池,采用“户收集、乡拉运、县处理”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直排或偷排乱倒,逾期将关停或取缔。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刘保荣)
13、大力推进沿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12月底前,
完成市下达的9个建制村(罗村村、沙窑看守所、龙交村、裴沟村、桥子头村、义牒村、小蒜村、马村、后王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通过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责任人:党委政府负责人)
14、开展生活污水治理,严禁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2020年10月底前,建成投运罗村村、沙窑村看守所、泊河村、龙交村、寨子上村、马村、东卫村、西卫村、段庄新村、裴沟村、桥子头村、永由村、兰家沟村、王家畔村,一共5乡镇14个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处理设施的采购,各乡镇负责配套管网建设和土建工程。
(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责任人张元永;
建设实施单位:罗村镇党委政府、龙交乡党委政府、裴沟乡党委政府、小蒜镇党委政府、灵泉镇党委政府,责任人:袁红青、郭永东、贺雨生、闫瑞平、王延平)
(四)保障水环境安全
15、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2020年6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和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重点开展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核查水源地基本信息、水源地保护区整治等情况,制定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2020年10月底前,对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冶炼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污染源。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责任人:张元永)
(五)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16、持续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强化河长制巡河制度,2020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屈产河干支流河道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对影响河流水质的底淤进行清理,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各类垃圾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排问题,持续保持河道清洁常态化。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会同乡镇国土、水利、派出所形成长效机制,开展河长护河行动,对违法排污等行为进行处置取缔。工作中存在困难的,处理受阻的,书面上报县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责任人:党委政府负责人)
17、严禁河道内非法排污、挖沙等违法行为,保障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水利局、国土局按照自身职责,管控河道采砂、挖砂问题,发现一处制止一处,露头就打,严厉打击处置。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责任人:刘林生;自然资源局,责任人:张琳)
18、县住建局负责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确保稳定运行,保障人工潜流垂直湿地项目起到污染物减排的效果,保持国家投资项目稳定运行,达到预定效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张文元)
19、大力发展节水有机农业。2020年10月底前,实现农用化肥、农药投入量负增长,鼓励使用畜禽粪污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农田灌溉取水用水管控,逐步降低农业用水比重。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加大末级渠系(管网)节水改造和田面工程设施配套力度,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刘保荣)
(六)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20、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围绕“查、测、溯、治”重点任务,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紧盯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散乱直排口、工业企业雨水口、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溢流口和农田灌溉退水渠入河口等重点污染源。2020年3月起,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拟保留的入河排污口逐月开展水质监测,超标排放的有关乡镇负责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达标的坚决予以封堵。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责任人:张元永)
21、2020年4月底前,各乡镇负责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分类整治,坚决封堵非法入河排污口,对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建档立牌公示,实施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责任人:党委政府负责人)
22、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020年10月底前,配合吕梁市环境局在屈产河建成投运1套小型自动监测设备为依托的水环境综合信息化监管平台,有效保障地表水水环境安全和水污染控制。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责任人:张元永)
23、开展重点流域专项环保执法检查。对屈产河开展专项执法攻坚行动,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在线监控伪造篡改行为,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放、偷排偷倒违法排污单位依法严厉打击。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责任人:张元永)
24、强化县城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山西省城镇污水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和《吕梁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建立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在线监管机制,实现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联网共享。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对石楼县污水处理厂开展随机检查,严查重处超标排放和偷排溢流违法及采样水进行代替的违法行为,倒逼县城污水处理厂规范稳定达标运行。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责任人:张元永)
25、彻底整治涉水企业。2020年4月底前,完成对工业
企业废水废渣的产生、贮存、处置环节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全部登记造册。2020年5月底前,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改造一批”的原则,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按照“两断三清”标准,立案调查并彻底取缔。2020年5月底前,对农产品涉水“小作坊”实施限期整改、逾期关停。对排查发现的工业企业偷排、偷倒废水、废渣等行为,一律立案调查,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顶风作案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责任人:张元永)
26、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严重污染环境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及时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责任人:尹拴海)
27、实施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2020年10月底前,石楼
裴沟国考断面上游,污水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水质把关工程,提升排水入河前最后一公里治理效果。
(责任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责任人:张元永)
三、决战保障
一要加强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水环境治理攻坚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问题抓到根、任务落到地,坚决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
二要加强联动。限期消除劣V类断面目标。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开展部门联动,积极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住建局和生态环境联动加大对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监管,完成污水处理厂保(提)温提效工程和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雨污管网合流制改造工程建设;水利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推行河长制和“清四乱”专项行动;农业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农产品加工小作坊规范污水收集处置;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重点河流堤内外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建设等;公安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严厉打击涉水企业偷排偷倒违法犯罪行为;卫生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联手,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
三要加强投入。县级要加大财政投入,为水环境治理攻坚各项工程提供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加快设立水环境生态与修复专项资金,用足用好河流生态修复专项债券。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综合考虑项目重要性和可行性,扩大沿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投资规模,有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全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运营,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整体提升。
四要加强监督。重点对屈产河涉及的乡镇党委、政府开展督察督办,对国考断面水质超标、严重恶化的相关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被通报批评和约谈的负面典型。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
严格按照《关于强化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责。
附件:1、2020年地表水监测断面环境质量目标表
2、石楼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治理工程明细表
2020年国考地表水监测断面环境质量目标表
序号 |
考核县市区 |
断面名称 |
考核级别 |
所在流域 |
所在水体 |
2019年水质现状 |
2020年水质目标 |
备注 |
1 |
石楼 |
裴沟 |
国考 |
|
屈产河 |
劣Ⅴ类 |
Ⅳ类 |
6月份前稳定达标 |
吕梁市石楼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重点任务明细表
序号 |
区 域 |
工程类别 |
工程内容 |
治理任务 |
环保效益 |
投资概算(万元)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石楼县 |
|
石楼县污水处理厂保(提)温提效改造工程 |
污水处理厂采取保(提)温提效措施,出口水质COD、氨氮、总磷达地表水V类标准。 |
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 |
1500 |
2020年5月底前 |
县住建局 |
2 |
石楼县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石楼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工程 |
完善投运日处理3000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套,确保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成投运后,县城污水日处理能力达0.95万吨。 |
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
1600 |
2020年5月底前 |
县住建局 |
3 |
石楼县 |
石楼县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 |
完成建设建成区污水管网改造2公里,新建污水管网3公里。 |
杜绝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改善屈产河水质 |
1200 |
2020年6月底前 |
县住建局 |
|
4 |
石楼县 |
石楼县生活污水箱涵工程 |
延安街桥北侧建设箱污水收集管网2000米,检查井35个;后王村段生活污水收集钢带波纹管网1000米、检查井20个;岔沟段生活污水收集钢带波纹管网800米、检查井18个。 |
杜绝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改善屈产河水质 |
1900 |
2020年6月底前 |
县生态环境局 |
|
5 |
石楼县 |
屈产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把关工程 |
在屈产河裴沟断面上游开工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把关工程,进一步净化水质,确保流入黄河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 |
改善屈产河水质 |
15000 |
2020年10月底前 |
县生态环境局 |
|
6 |
石楼县 |
屈产河河道整治工程 |
在不影响河流水质的基础上,对屈产河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清理河道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河道清淤、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整治、非法排污口封堵,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各类垃圾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排问题。 |
改善屈产河水质 |
1000 |
2020年6月底前 |
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
|
7 |
石楼县 |
城镇污水处理厂“双回路”供电改造工程 |
石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双回路”供电改造。 |
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 |
300 |
2020年3月底前 |
县住建局 |
|
8 |
石楼县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急物资保障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制定突发故障(事故)应急预案,完成应急物资购置。 |
杜绝事故状态污水溢流直排河道 |
100 |
2020年3月底前 |
县住建局 |
9 |
石楼县 |
石楼县罗村镇、龙交乡、裴沟乡14个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根据排水量实际,对外排生活污水进行治理,严禁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
杜绝污水直排,改善河流水质 |
3000 |
2020年10月底前 |
县生态环境局5乡镇 |
|
10 |
石楼县 |
生态修复工程 |
裴沟断面人工湿地水质把关工程 |
在国考裴沟断面上游,污水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水质把关工程,提升排水入河前最后一公里治理效果。 |
改善屈产河水质 |
15000 |
2020年10月底前 |
县生态环境局 |
图解: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楼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