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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楼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19-07-09 0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单位: 

  现将石楼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 

                                                                                           201979 

    

  石楼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199号)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手段和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和防治水平。 

  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实现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全覆盖,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全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地处黄土高原吕梁山西麓,地形起伏高差大,地质构造条件复杂,降水量集中,形成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动力条件充分,自然地质灾害极易发生由公路等设施建设发的崩塌、滑坡等人为地质灾害也时有发生。我县地质灾害具有分布广、数量多的特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373处,斜坡336、滑坡6处、崩塌30处、泥石流1处,在原来125处基础上增加了248处。全县全境都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随着地质构造条件的不断变化,加之雨季降水外因影响,新的地质灾害隐患还会出现,需进一步排查、核查。 

  2018年全县未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 

  三、2019年地质灾害分析预测 

  12019年全县降水趋势预测。根据县气象局预测:预计2019年全县降水量300mm-350mm,比往年减少三分之一 

  2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当前,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部分农村个人自建房屋等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切坡修建、挖方填方、取土弃土工程,形成新的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四、重点防治区 

  根据当前地质灾害发生的新特点,重点防治区域为:高陡边坡下的住户,特别是城区八条沟渠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老村庄、老旧房屋(老旧窑洞);城乡结合部、移民搬迁村庄;各类矿山企业工业广场周边区域;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区域;公路、铁路及油气输送管线区域;水利工程建设和沟道建房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通信、电力设施建设区域;各类工程建设场地的临时工棚区和生产生活区。 

  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群测群防 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乡(镇)6月底前将“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全部发放完毕,并将隐患告知书发放到相关责任单位,签订防治责任书全面增强县乡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落实编制机构,充实防治专家队伍,保障专项经费,提高监测补助,更新应急物资,配备救援器材,落实应急车辆,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 

  (二)排查监测 各乡(镇)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重点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防治段进行排查健全完善乡、村、户级群测群防体系对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责任人、监测人,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制度,对治理难度大、威胁人口多、暂时不能采取搬迁措施、目前仍处于缓慢变形或局部变形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专业监测,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三)预警预报 开展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完善乡、两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构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要重点加强农村的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治理搬迁 强化乡(镇)政府的主体领导责任和实施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资金使用,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相结合,严格搬迁底线原则,做到搬迁一户减少一户威胁、搬迁一村减少一个隐患点,切实维护受威胁农民的利益,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同时要积极探索货币化补偿、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解决安置问题,想方设法推进治理搬迁工程进度 

  (五)工程治理 对已查清的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治理;危及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电力、通讯等设施和学校、旅游区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由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治理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通过小额资金投入,小规模工程治理,消除中、小型隐患点主要危害,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威胁。 

  )应急处置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吕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各自预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能够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宣传培训演练 各乡(镇)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大力开展广场式防灾减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警示,提高群众防灾、识灾、避灾能力;对本行政区内隐患点要进行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使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基本掌握“四应知、四应会”。在汛期前各乡(镇)、成员单位、村庄、厂矿、学校要做好应急预案的编修以及演练工作,乡(镇)演练不少于1次。 

  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乡(镇)管委会主任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监测防治任务落实到人头,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基础调查等各项工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 

  各乡)及管委会要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巡查,督促村级监测人员或受威胁单位及群众进行隐患点日常监测。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宣传培训、防灾演等工作,拟定并实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防灾应急预案,做好本辖区内群测群防有关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工作。各村委会要具体组织本村区域内隐患点巡查并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记录和上报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做好应急防范和撤离避让、自救互救工作。 

  乡、村、户要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部门联动各司其职 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交通部门负责公路、航道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移民拆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改、住建、公路等工程建设项目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住建、教育、水利、煤炭、应急管理、通信等项目责任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要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建设项目“承诺书”的要求,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承诺 

  (三)群测群防,监测到位 进一步完善县、乡、村监测体系,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的防治作用,全面落实“六位一体”隐患点监测制度。进一步运用手机、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构建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完善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强化自然资源、气象、交通、水利、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作,大力布设滑坡裂缝报警器等监测仪器,提高预警的专业化、自动化水平。      

  (四)面向基层,宣传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制作专题片、发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五)督查到位,强化值守 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在职在位,认真履职,遇有情况及时报告。 

  (六)落实经费,保障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本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处置、监测人员补助、工程治理等工作,并作为考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要积极争取省、地质灾害治理资金,通过工程治理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9日印发 

    关于印发《石楼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