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321省道东门大牌楼底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议 | |||
| 标题: | 关于321省道东门大牌楼底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议 | 写信日期: | 2026-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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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日期: | 2026-05-27 |
| 信件内容: |
321省道龙山水岸小区附近东门大牌楼底座路沿石平台,违规突出设置在机动车道中央,侵占主干道,未设置任何反光警示、防撞设施及夜间警示灯,不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相关规范要求。该路段早晚光线差,此前已有亲属骑摩托车途经此处,因无安全警示撞上突出底座摔伤,住院治疗一个月,该设施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过往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现恳请住建、城管、市政、交警部门联合处置,限期整改该违法占道设施,拆除或移出机动车道,按规范完善安全警示及防护设施,彻底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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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首先感谢您对石楼政府网的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联系相关单位,现答复如下: 您好!您反映的321省道龙山水岸小区附近东门大牌楼底座占道、缺乏安全警示设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群众出行安全,第一时间联合交警大队、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实地核查、综合研判。经核查,县城东门大牌楼建成于1995年,是我县入城标志性仿古地标建筑,建设年代久远。针对您反映的牌楼底座路沿石平台突出路面、无反光警示、防撞及夜间警示设施,易引发通行事故的安全隐患问题,我局已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在牌楼底座及突出路沿石平台位置全面加装、完善反光警示条等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提升夜间及光线不佳时段的通行辨识度,最大限度规避车辆、行人通行风险。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城区道路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完善警示防护配套设施,常态化维护整改,全力消除道路通行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途经该路段时,注意观察路况、减速慢行、谨慎通行。 希望您继续关注石楼政府网,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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