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报石楼县灵泉镇一中桥龙泽苑小区的问题 | |||
| 标题: | 关于举报石楼县灵泉镇一中桥龙泽苑小区的问题 | 写信日期: | 2025-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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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石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日期: | 2025-11-13 |
| 信件内容: |
1.石楼县智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物业资质,且向石楼县灵泉镇一中桥龙泽苑小区住户收取物业费。2.收取各项接口费和配套费不合理不合规,而且收取天然气配套、表的费用后至今天然气没有入户。3.地下车库一直存在漏水的情况,至今没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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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首先感谢您对石楼政府网的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联系相关单位,现答复如下: 关于物业费收取的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经查,该小区为新建住宅小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吕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收费标准需对应物业服务等级,并经价格主管部门与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定。经核实确认,该小区截至目前尚未完成物业服务等级的核定工作。对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依法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在未完成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及收费标准备案、公示前,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关于收取各项接口费、配套费以及收取天然气配套费后未入户的问题,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核查了相关合同依据。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约定:“交房时相关费用及配套费由购房人缴纳”。因此,开发企业收取交房标准以外的接口费、配套费具有合同依据。 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回复: 经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联系该小区开发人沟通核实,关于天然气未接通问题,已责令开发人尽快筹措资金,将相关费用补齐后,协调天然气公司验收接通天然气。 关于地下室漏水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来电人表示已通过接管道引水处理,目前已处理完成。 希望您继续关注石楼政府网,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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