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关切回应

春节期间网络经营合规提示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4-01-09 16:16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对全省电子商务经营者春节期间网络交易行为作出以下合规提示。

一、强化平台合规管理电子商务经营者要落实信息公示义务,亮照、亮证经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平台经营者要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信息核验登记,优化平台协议规则,加大对平台内发布的商品服务信息的审核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的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完善消费维权制度,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平台经营者要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道,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和关切,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和平台内商家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强化广告宣传行为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广告法等法律规定,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强化价格行为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要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平台经营者要加强对米面油菜肉蛋奶、地方特色食品、文化娱乐、酒店住宿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的价格监控和分析,主动管控异常定价行为,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

五、强化食品安全和重要产品质量保障。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要求,不得销售或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平台经营者要以大宗食品、节日时令食品、“一老一小”消费品为重点,加大抽检排查力度,建立健全源头追溯机制,坚决守好食品安全底线,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六、强化平台应急处置。平台经营者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平台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