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
1、负责县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
2、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各厅局发送县人民政府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3、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4、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5、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6、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协调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7、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10、统一刻制、颁发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企事业单位的印章。
11、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12、负责政府法制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3、负责政务信息采编、分析、报送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市政府报送重要信息。
14、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部门的管理工作。
15、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