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
活动实施方案
各企业:
根据《吕梁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了深刻汲取临县“6·16”煤矿局部冒顶涉险事故、代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事故、湖北十堰“6·13”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等近期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石楼县应急管理局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非煤矿山企业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简称“四大”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把“四大”活动作为当前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坚持工作下沉一级、追责上移一级原则,抓全面、抓系统进行大排查,各链条、各环节进行大整治,全过程、全覆盖进行大检查,边学习、边反思进行大警示。通过“四大”活动,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做到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全覆盖、重点企业执法全覆盖、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全覆盖,进一步树牢安全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四大”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非煤矿山“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和突出问题。
组 长:任平儿 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 贺兔平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任小宇 应急管理局非煤股股长
李冠男 应急管理局非煤股科员
张浩然 应急管理局非煤股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非煤股,主要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7月16日,为期一个月。
四、具体安排
“四大”活动不划分阶段、不划分环节,工作同步开启、同步推进、同步提升,上下同时启动、层层发动、合力推动,确保在实施过程中立即见效、一个月取得实效。
(一)大排查活动。
1.排查主体。全县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2.排查内容。突出重点,对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有照抄照搬、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是否在各生产经营单元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是否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并专款专用;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安全教育台账是否建立。
(5)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6)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7)露天矿山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火工品、非法转包分包行为,严防塌陷和排土场垮塌,确保边坡安全和机电运输安全。
3.排查方式。以企业自查为主,各企业要站好第一线、守好第一岗,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排查,既排查隐患、又排查问题、也排查原因。
(1)集中排查(6月17日至6月24日),全县各非煤矿山企业集中一周时间,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能遗漏任何一个生产环节。
(2)常态排查。在集中排查的同时,严格落实常态化排查制度,做到不停顿、不断档、不留白。
4.建立台账。各企业要根据排查情况,分级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并每天更新,每两天向县非煤股上报一次。非煤股要认真审核,梳理汇总,每周向应急局办公室上报一次。
(二)大整治活动。
1.整治主体。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2.整治内容。既要整治排查出的隐患、台账所列的问题,也要对涉及各链条、各环节进行检视,揪住一点、整治一片,坚决杜绝安全隐患,杜绝任何设备带病运行。
3.整治方式。
(1)即知即改。坚持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做到一般隐患问题立即整改。
(2)限期整改。6月25日开始,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不能立即整改的,逐条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报非煤股审核,并按时整改销号。
(3)停产整改。查出重大隐患的一律立即停工停产整顿,立即向石楼县应急管理局非煤股报备,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等,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销号。
(三)大检查活动。
1.检查主体。石楼县应急管理局非煤股。
2.检查内容。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三不放过”要求(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对全县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督促检查,既检查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又检查企业活动开展情况。市、县、局有关领导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入企服务检查。
3.检查方式。
(1)定向检查。非煤矿山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负责检查;
(2)巡回督导。市、县政府安委办将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促指导组,对石楼县应急局非煤股及全县所有非煤矿山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督促指导,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3)专项督查。对问题较严重且排查整改不积极的企业,开展活动不认真、不负责的企业,由石楼县应急管理局领导进行专项督查,现场办公。
(四)大警示活动。
1.活动主体。全县各非煤矿山企业。
2.警示方式。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围绕临县“6·16”煤矿局部冒顶涉险事故、代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事故、湖北十堰“6·13”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等,集中全体员工采取观看视频、举办讲座、组织学习、专题培训、反思剖析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贯穿“四大”活动全过程,警示教育全过程要留下资料备查。
3.规定任务。
(1)6月底前,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组织员工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和安全知识技能专题培训。重点要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同时要求所有员工下载吕梁应急和应急管理网院app,并观看相关安全教育片。
(3)6月底前,各企业要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制定负面清单,压实安全责任,堵塞工作漏洞,完善制度机制。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成立由应急局局长任平儿担任组长的“四大”活动领导小组。各企业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一把手”全面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二)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应急管理局和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股室、工作班组,传达到每名干部、员工。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四大”活动,形成全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12350”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追责问责。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对发现的一般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县应急局非煤股将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求企业停工停产整顿,经整顿仍不达安全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封提请县政府取缔关闭,并从重处罚。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工作不力、整改不落实、假整改的,要倒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企业排查工作要全部签字留痕,检查工作要全部签字背书。
(四)注重建章立制,拓展活动成效。非煤股室和各企业要对“四大”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梳理出在法律制度、政策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从而推动企业加强“三基”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附:四大活动企业自查问题隐患台账
石楼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大”活动企业自查问题隐患台账
填报企业(单位):
序号 | 所在 地区 | 企业名称 | 行业领域 | 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重大(一般)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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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企业(单位)填报,每日更新、每两日向安全监管部门上报一次;县安委办每周五上报市安委办。 |
审核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