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医保局 > 政策文件

2023年度强化医疗保障动态保障 行动方案 石医保发〔2023〕18号

来源:石楼县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3-12-19 11:47:30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巩固提升‘三保障’成果”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安排部署,围绕国考、省考、第三方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切实做好医疗保障帮扶工作,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医疗保障是“三保障”的重要一环,是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保证。医保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扛牢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聚集困难群体参保、门诊慢特病保障、“一站式”结算等重点环节,推进问题动态清零,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参保动员工作。要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我县两类人员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确保应保尽保。一是明确任务,摸清参保底数。医保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会同同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切实摸清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人数及人员基本信息,并对各类人群进行系统标识,动态掌握反馈参保情况。二是信息共享,确保应保尽保。要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新纳入的困难群体信息推送至医保部门,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全部得到资助;医保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新增未参保人员身份变更信息及征缴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数据共享平台,通知个人缴费。同时将未参保人员信息提供给乡村振兴、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动员其参保补缴费用。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参保意愿。要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压实责任动员,积极组织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帮扶力量,动员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等主动参保。四是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调度。医保部门要落实医保参保的主体责任,建立定期调度、专项督导机制,加强对辖区内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指导督促。乡村振兴部门要将派驻驻村干部的村(社区)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纳入驻村帮扶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切实发挥驻村帮扶的作用。

(二)落实医保帮扶政策。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参保应资应资,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省内住院合规综合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0%。严格落实各项资助参保政策,特别是对于动态调整后新增的困难群体,医保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资助参保政策。二是确保各项待遇落实到位。坚持基本医保普惠、大病保险倾斜、医疗救助托底,重点做好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工作。三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医保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由指定医疗机构牵头,依托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门诊慢特病情况开展排查,查缺补漏,确保应保尽保。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巩固市域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对于依申请救助或因其他原因未“一站式”直接结算的,要缩短手工报销的周期,尽快办理报销手续,减少困难群体就医的资金垫付负担。二是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要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医保骨干网络,实现本地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网络接入全覆盖,确保农村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三、组织保障

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摆在重要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定期研究分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严格考核评估,加强督导调研,坚持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医保帮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石楼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