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吕梁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加强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县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全县医保基金监管,现将《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吕医保发﹝2021﹞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文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8日前将自查结果报送医保局。
(此页无正文)
石楼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医保局文件 更新时间:2021-09-29 16:10:00
石楼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吕梁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加强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县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全县医保基金监管,现将《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吕医保发﹝2021﹞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文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8日前将自查结果报送医保局。
(此页无正文)
石楼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体验最佳浏览效果!
ICP备案编号:晋ICP备19007752号-1 网站标识码:1411260001 版权所有:山西省石楼县人民政府晋公网安备 141126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