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大楼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县有关消防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及吕梁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要求,结合政务大楼单位多、业务广、人员流动性大等复杂情况,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成为当前当务之急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驻楼单位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配合做好大楼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驻楼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政务大楼公共消防安全工作。首先各单位应强调本单位工作人员进出政务大楼不吸烟,不使用明火,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对来本单位办事的群众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任何火灾隐患应及时查处,把任何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做好本单位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所有办公室内)
1、办公室工作人员(包括办事人员)上班期间室内原则上不允许吸烟等使用明火现象。若要吸烟必须在安全区域,且烟头不可乱扔,必须掐灭在专用烟灰缸内(缸内最好用水淹灭)。
2、办公室所有正常用电设备实行上班开机,下班关机,对单位使用功率相对大的用电设备时应在电管专业人员指导下使用,以防因电路负荷过重、电线发热、短路引起火灾事故。
3、办公室内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酒精、稀料、烟花鞭炮等。
4、建议办公室内尽量减少存放近期不用的档案、文件、资料、纸张等易燃物品,以防不测。
三、各单位应确定一至二名消防安全检查员。对上述要求进行检查,督查落实(人员名单、〈姓名、电话〉报回政务中心办公室)。
四、职责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做好政务大楼消防安全工作,若因人为因素造成事故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按楼层确定带班领导及安全值班员(消防员)。
附件:1.驻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员名单表
2.政务大楼分楼层消防安全值班人员表
石楼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石楼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