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石楼县委办公室、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楼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石办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石楼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石楼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根据《石楼县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相关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划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后,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签署审管衔接备忘录,明确审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四条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县级行政审批职权。
(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政府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实施省级制定的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采购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体系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八)负责全县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核、建设、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
(九)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积极推动全县域“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数字政府建设。
(十)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全县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政府采购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一)承担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二)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各乡(镇)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十五)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十六)与划转事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具体职责分工见合作备忘录。
第五条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社保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基本能力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及运行监管股。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制度、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并督促落实“放管服效”改革等重大举措。承办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评估工作。牵头组织本系统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涉法涉诉事务处理。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政策及事项的对外宣传工作。
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具体工作。具体承担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协调解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的相关事宜。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采购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政府采购平台建设。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制定的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负责对需联合审批验收的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协调相关职能股室开展联合审批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审批事项的现场踏勘、技术审查、检验检测以及组织听证论证等工作。
(三)政务信息管理股。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体系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核、建设、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积极推动全县域“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全县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
(四)投资项目及规划建设股。负责发改局(含能源)、工信局等部门划转的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上报等工作;负责公路、水利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水利局划转其它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划转的涉及工程规划建设等方面事项的办理工作。
(五)登记注册及市场管理股。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等部门划转的涉及个人、企业、社会团体注册登记等方面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划转的涉及市场管理等方面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住建局、财政局、工信部门(商务)划转的涉及燃气、城市管理、成品油经营等事项的办理工作。
(六)交通及涉农事务股。负责交通局划转的涉及公路水路运输、出租汽车运营、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及涉路施工许可等方面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农业、林业、农机、畜牧等方面事项办理工作。
(七)社会事业股。负责卫健和体育局、教科局、文旅局、宣传部、统战部、档案局等部门划转的涉及社会事务等方面事项的办理工作。
第六条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第七条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由中共石楼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2020年4月16日起施行。原石办字〔2019〕29号文件《中共石楼县委办公室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楼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1
领导信息
李 伟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温红红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单位基本信息
办公地点:石楼县政务大楼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春夏15:00—18:00 秋冬14:30—18:00 )
办公室电话:0358-5730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