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退役军人发〔2021〕6号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工作方案
各乡(镇)、管委会退役军人事务站: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批示指示精神,不断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及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的社会影响力、知晓度,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认真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44号)(吕退役军人发〔20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学深悟透弄懂《保障法》核心要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力度,促进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准确掌握《保障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实现退役军人事业新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全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一)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保障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保障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实现与做好年度各项工作紧密融合,做到学习把握有深度、宣传动员有广度、实施推进有力度,切实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努力形成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综合运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开展《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有效提升退役军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形成学习贯彻《保障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广泛社会共识。
(三)有效提升用法能力和实施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能用善用《保障法》,依法履行《保障法》赋予的法定职责,破解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构建退役军人“大保障”格局,开创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
三、具体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
1.出台实施方案。各乡(镇)、管委会退役军人事务站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题工作方案,把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内容,明确时间节点、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和部署要求,细化学习贯彻《保障法》的具体措施,推进《保障法》普法工作。
2.制定责任清单。各乡(镇)、管委会退役军人事务站,详细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细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时间节点、方法措施和预期目标,上报普法责任清单。
3.组织全员培训。通过线上视频教学及线下培训授课等方式,分层次、分岗位对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培训,适时邀请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对《保障法》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干部职工运用《保障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中形成学习宣传《保障法》的浓厚氛围。
4.开展“送法到基层”主题活动。各乡(镇)、管委会退役军人事务站,要动深入社区(街道)开展《保障法》学习宣传,引导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正确认识《保障法》,坚持在法律规范范围内合法维权和反映诉求。同时,深入挖掘本地退役军人和英雄模范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增加学习宣讲活动的感召力和感染力,将激发退役军人家国情怀融入到宣讲工作中来,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到学习宣传《保障法》的热潮中去。
(二)研究讨论阶段
各乡(镇)、管委会退役军人事务站要在前期深入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于3月20日前以学习会、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开展一次学习贯彻《保障法》专题研讨座谈,通过研讨进一步领会 《保障法》的基本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不断提升对学习贯彻《保障法》的理解认识,深化对《保障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重要地位的理解认识。
(三)贯彻执行阶段(长期)
各乡(镇)、管委会退役军人事务站要深入学习掌握《保障法》,不断提升学法懂法执法能力,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法制建设,在全面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强化《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对照《保障法》全面梳理制发的政策文件,及时清理和废止各类与《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内容有冲突或制定依据为退役军人事务部已宣布失效和废止的各类文件,确保《保障法》的法律权威和贯彻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保障法》公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各站长要当好表率,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保障法》自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结合工作实际,处理好工学矛盾,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安排骨干力量推进《保障法》学习宣传的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前期工作调研,确保各项工作富有针对性。不断加强学习宣传贯彻的力度。
(二)注重方式创新。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着力建设“智慧普法”,提升新时代普法宣传的质量效果。
(三)要增强工作实效。要以《保障法》的学习贯彻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贯彻落实的强大合力。同时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职能转变,做到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实施重大决策时有法有据,切实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型机关建设,开创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
(四)要强化工作督导。要加强对《保障法》实施的工作指导,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各乡(镇)、管委会退役军人事务站要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定期交流工作开展情况,推动《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全覆盖,无盲区。
石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