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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交运字﹝2022﹞78号

来源:石楼县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2022-06-27 10:09:47


局属各股室、各企业、各施工单位:

现将《石楼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楼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0日

石楼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市、县安委会及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自6月1日起开展我县交通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级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做好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强化交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社会监督、推进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举措的专题宣传,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田建军

副组长:李直海王大勇

成  :各股室负责人各相关企业法人、责任人及安全生产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联络员:韩惠,联系电话:5722319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围绕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各单位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进行展播,组织线下集中观看、线上随时观看,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加大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具体要求,并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持续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提升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意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部分,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通过以会代训、专家授课等形式,组织对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增强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解、认识和遵守;要通过送法到企、执法式普法、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引导企业员工遵守安全制度规程、参与现场安全管理、提出改进安全建议。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为全国宣传咨询日,县安委会拟在县沁园春广场举办“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2022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在6月16日前后,结合各自辖区、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参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各类宣传品、开展现场安全生产知识宣讲、安全生活常识抢答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基本常识,安全风险防范、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

(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各行业领域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是:在企业开展“我为安全做一件事”活动——讲一个安全故事、说一个安全案例、提一条安全建议、管控一条安全风险、排查一个安全隐患、传授一个安全知识。

(五)鼓励群众参与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

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参与风险隐患排查、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发动企业一线员工、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我是安全吹哨人”安全风险隐患“随手拍”活动,广泛收集安全风险隐患,提高群众参与监督力度,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吹哨人”氛围。

(六)整合各类载体资源推动社会面宣传展示全覆盖

充分利用交通场站、公交车、出租车车顶、道路桥梁等各类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围挡等开展安全宣传展示;利用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发送公益短信;在各单位办公场所利用移动媒体、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等,促使广大群众在思想深处树牢安全生产的意识。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开展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有效载体,结合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职责,专题研究部署,细化具体任务,保障经费投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的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相关内容宣传报道,努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报道格局。要扩大深入基层、面向一线的宣传覆盖面,在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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