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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2022年召开第5次常务会议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2-06-27 11:12 来源:政府常务会 放大 正常 缩小

2022年3月18日,县政府召开了第5次常务会。

会议内容:

一、集中学习(此议题同时也是县政府党组会议内容)

1.学习传达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并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了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会议指出,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是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升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迫切要求,是加快经济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繁荣市场经济、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各分管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重大意义、面临的难得机遇和当前的良好态势,把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作为事关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牵引性工程,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相统一,推动我县市场主体上规模、增实力、提效益,让更多市场主体立起来、活起来、强起来,为全方位推动石楼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会议议定,由县发改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根据省、市关于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具体实际,研究出台我县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办法、举措,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二、研究省、市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的有关事宜

会议议定:

1.同意将灵泉镇胡家峪村、灵泉镇马村、裴沟乡曹家峪村等3村纳入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申请名单。

2.同意由郭永东副县长牵头,根据省委关于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的相关要求,由乡村振兴局牵头,灵泉镇、罗村镇为实施主体,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制定出台示范创建专业设计方案、村庄绿化方案,由郭永东副县长把关后,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尽快上报“两方案一清单”。

三、研究讨论县农业农村工作系列配套文件的有关事宜

会议集中讨论了《石楼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石楼县关于推进“168”产业发展计划的实施方案》《石楼县支持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石楼县2022年农业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石楼县关于建设农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石楼县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石楼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石楼县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8个文件。

会议议定:县农业农村工作系列配套文件由县政府办结合与会领导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常委会进行研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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