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2017年决算公示说明
一、部门职能
负责全县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及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并直接经办县属以上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负责基本养老待遇的审核、拨付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管理范围:
县属以上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三、管理人数:
参保人数3010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210人,缴费人数1996人;退休人数965人,其中:离休干部9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108人。
四、机构人员情况:
在职7人,退休 2人
五、2017年决算情况:
上年结转:0元。
一般公共决算收入:1340426元。财政拨款收入:1340426元
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340426元。
本年结余:0元
六、2017年支出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4659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804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3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54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5700元(办公设备购置55700元)。)
2、项目支出:693833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3833元)
七、部门决算“三公”等经费情况
石楼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 “三公经费”2016年决算数为0元,2017年“三公”等公用经费年初预算为0元,年终决算数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费0元,对比上年增长为0增长。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