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调整预算情况公示
根据《预算法》精神,为做好我单位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17年调整预算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0、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30人,在岗30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人员24人。
三、调整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从2570700元调整为2796866元,调整后的支出为:基本工资876840元,津贴252026元,奖金73070元,绩效498480元,福利费1350元,退休费255540元,个人家庭补助9360元,办公费50000元,印刷费30000元,水费1500元,差旅费100000元,维修维护费10000元,采暖费128000元,其它商品服务90000元,其它交通费100700元,房屋构建18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4000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为零。
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调整预算情况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