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c预算公开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石楼县民政局属于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石楼县民政局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优抚安置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共有2个下属单位。
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包括部分社会保障工作,部分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救灾工作。掌握和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县内外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3、负责城乡社会救济。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济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
4、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申请、褒扬革命烈士;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5、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6、负责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指导城乡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管理工作。
7、指导乡镇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和城镇社区建设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乡镇、村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承办乡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9、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组织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开展。
12、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二)人员编制
公务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22人,退休人员19人,共48人。
二、石楼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 914.298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86.7387万元,年末调整预算1212.269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 297.9712万元,共增加32.6 %,与年初预算相比,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末调整预算主要增加资金部分:1、石楼县敬老院建设项目是今年的重点工程,该工程于上半年完成了土地使用、城市建设许可、前期规划立项及招标等手续。为了使工程顺利推进,石财社[2017]40号文件追加敬老院前期费40万元,石财社[2017]88号文件下达征用薛志平等四户民房及地基资金120万元、石财社[2017]89号文件下达房屋拆迁费用5.4607万元。2、全市部分退役人员信访问题源头化解专项行动要求,对全县所有涉军人员进行摸底上报,并制定了牌匾和专项慰问,故石财社[2017]29号文件下达退役士兵安置生活补助资金77.2605万元,石财社[2017]51号文件拨付“八一”慰问款17万元。3、根据吕民电[2015]28号文件《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平台建设需县乡配套设备的紧急通知》石财社[2017]94号下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平台建设需县乡配套设备资金13.25万元。4、根据省、市换届选举工作安排部署,我县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已于今年10月份展开,至明年1月份结束,石财社[2017]157号文件下达两委换届经费8万元。5、今年的民政工作任务较重,“三基”建设工作,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站,换届办以及政务大厅窗口服务等,石财社[2017]159号文件下达2017年工作经费7万元。6、健康扶贫工作中需要新建医疗救助服务信息系统石财社[2017]158号下达救助软件系统费用10万元。
(二)资金运行情况:工资福利196.188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42.6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718.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4.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年初预算2万元,调整后为2万元。
(四)政府采购:年初预算408万元,调整后为424万元,比预算增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