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楼县预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2021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单位属于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和资产管理负责人为张元永,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行政人员编制数6人,在编4人;事业人员编制数56人,其中事业人员在编20人,其他补助人员在编32人,单位共在编56人。退休人员5人。
设有办公室、综合股、会议室、监察大队和监测站、财务室、尾气监测室、固废股等。目前单位核定车辆为1辆。
二、主要职责及单位内部机构构成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
(三)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县环境监察工作.
(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七)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进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
(九)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全县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统一监管;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
(2)单位内部机构构成: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内部机构主要包括: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办公室、综合股、日报站、局监测站、监察大队、生态环评股、财务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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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45835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经济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4583500元,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15500元,其它资本性支出3068000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4583500元,其中项目预算支出4583500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2484600元,2021年收入预算4583500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45%,2020年支出预算2484600元,2021年支出预算4583500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45%。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201(类)03(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