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二、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1人(其中事业人员1人)。
三、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决算收入129785元。
1、基本支出:75785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元。
2、项目支出:50000元。
四、部门决算“三公”等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公车,进行车改,所以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费0元。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略有调整,由于人员调资增加。本年无采购。
(详见附表)
石楼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