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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3-12-21 09:29 来源: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十六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49号)

二、申请条件

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国家和本省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失业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国家和本省规定范围内的就业困难高等学校毕业生;

5、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准备齐材料后,前往承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2.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查看是否符合条件以及查看资料是否齐全;

3.经办人员通过审核后办结。

五、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地点

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咨询电话

0358-572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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