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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学生资助政策

来源:吕梁市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3-12-28 16: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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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资助项目资助标准资助对象和条件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每生每年1000元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优先保障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向就读幼儿园咨询。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寄宿生: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
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障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
非寄宿生:
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有正式学籍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障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学年800元吕梁市10个脱贫县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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