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0-04-08 16:38 来源:石楼县教育科技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文件链接: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 

  二、工作任务 

  1.配建 

  老城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搬迁配套建设幼儿园,没有规划或规划不足,或有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补建、改建、新建、置换、购置。 

  2.移交 

  已建成的及时移交,挪作他用的予以收回。 

  3.使用 

  移交后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不得营利。 

  三、工作措施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 

  2019年6月底前,对不到位的列出清单,形成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移交 

  2019年8月底完成 

  1.移交登记 

  幼儿园权属归属政府的,移交登记,未约定权属的,回收、置换、购置。 

  2.治理措施 

  对未建、擅自改变功能、开发建设不配合的。 

  1)不到位的限期补建,并予处罚,无法补建的研究制定新建,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2)擅自改变功能挪作他用的,断水、断电、断气,撤销登记手续。 

  3)不配合的民事诉讼、暂停登记、不配合的停止审批手续。 

  四、管理措施 

  1.举办公办园 

  编制、人社做好编制教师配备。 

  2.举办普惠园 

  招标方式,择优引入社会资本举办普惠园,加大扶持力度,完善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支持发展。 

  五、工作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 

  2.加大宣传力度。 

  3.加强教师队伍保障。 

  4.治理经费保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