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对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
二、工作任务
1.配建
老城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搬迁配套建设幼儿园,没有规划或规划不足,或有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补建、改建、新建、置换、购置。
2.移交
已建成的及时移交,挪作他用的予以收回。
3.使用
移交后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不得营利。
三、工作措施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
2019年6月底前,对不到位的列出清单,形成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移交
2019年8月底完成
1.移交登记
幼儿园权属归属政府的,移交登记,未约定权属的,回收、置换、购置。
2.治理措施
对未建、擅自改变功能、开发建设不配合的。
(1)不到位的限期补建,并予处罚,无法补建的研究制定新建,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2)擅自改变功能挪作他用的,断水、断电、断气,撤销登记手续。
(3)不配合的民事诉讼、暂停登记、不配合的停止审批手续。
四、管理措施
1.举办公办园
编制、人社做好编制教师配备。
2.举办普惠园
招标方式,择优引入社会资本举办普惠园,加大扶持力度,完善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支持发展。
五、工作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
2.加大宣传力度。
3.加强教师队伍保障。
4.治理经费保障。